男子冒用作协名义虚构奖项诈骗近二百人获刑 中国法院网讯 (孟琳) 江西籍男子戴某冒用中国作家协会的名义,虚构奖项收取获奖赞助费诈骗一百九十七人,涉案金额达十四万余元。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据了解,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间,被告人戴某冒用中国作家协会的名义,虚构“国际诗词协会”、“鲁迅文学奖评审委会”等机构,编印“关于纪念鲁迅诞辰130周年授予当代作家鲁迅文学奖获奖决定通知”等材料,并制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证”、“荣誉证书”、奖杯等物,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西城区开设信箱,向被害人谎称获得了“鲁迅文学奖”并可以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以收取获奖赞助费、会费的名义,分别骗取197名被害人钱款。诈骗钱款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众多老年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戴某骗取众多老年人财物,应酌情从严惩处。被告人戴某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戴某自愿认罪,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本案,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以退赔,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