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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林莽先生多年前就提出:散文诗在坚守诗性的基础上“再野一点”。这个主张,一语中的。恐怕是我迄今为止听到的最为精到的“创作谈”。这个“野”在我看来,应是一个非常有价值和长远眼光的“探索”理念,即要求散文诗人不拘泥写法,在文本上有所突破。
无独有偶,去年在北京召开的一次某散文诗创刊研讨会上,张清华先生的发言不长,他说,散文诗创作“应再暗一些”。这个“暗”,我想不是表象的灰暗,而是批判现实的意思。
耿林莽和张清华二位先生关于散文诗创作的“野”和“暗”的主张,结合一处,就是一个相当完美的理念。我为这样的创作理念拍手叫好。
近年来散文诗研讨会及笔会搞了不少,诸多刊物拉扯得架子很大,人也很多。但效果如何实在不敢恭维。诸多论者,还在讨论“身份”和“起源”这些老掉了牙的问题。这些文学常识对于创作者来说还有多少用处?一些论者学者们,动不动就以贝尔特朗或波德莱尔或鲁迅来说散文诗,都懒得听了。全是废话。一群人的发言,长而无当,胡说八道,唾沫横飞,把空气质量弄得极其糟糕。我曾参加过几次这样的研讨,真是受罪。
最能记住、最能给我启发的,不是那些长篇大论,而是这简短的:一“野”一“暗”。
“身份”不重要,“怎么写”才至关重要。建议今后散文诗创作研讨会,谁若再显摆什么《夜之卡斯帕尔》或《巴黎的忧郁》或《野草》这些,就让谁站墙角!我们要提倡“一句话”的创作主张,响应习总有关精简会议内容的指示。
我想,散文诗创作研讨,不要再拘泥那些毫无用处的“身份”争论了。创作要根据个人的“感觉”走。因为自己擅长烹煮什么风味的“拿手好菜”,只有自己知道。
(转自黄恩鹏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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