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新韵 发表于 2015-4-30 10:43 我可以断言,你们无韵诗痞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必将被中华民族诗史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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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 发表于 2015-4-30 19:16 让时间和历史去断言。
重阳新韵 发表于 2015-4-30 14:39 现今现时已验证了你的狂妄和无耻。你已遭二十几位被你禁言的新韵会员们所咀咒,你已被新韵者们所唾弃!
王法 发表于 2015-4-30 20:00 很荣幸。谢谢。
重阳新韵 发表于 2015-5-1 04:01 这正是你的品性和德性的所在!
王法 发表于 2015-5-2 10:00 火大伤身,伙计。节日健康。
原上草 发表于 2015-5-11 11:30 重阳新韵于2015-5-11 10:37被 王法 禁止发言,期限:30天(0:代表永久禁言),禁言理由:丧失民族良心。 ...
原上草 发表于 2015-5-11 11:32 现今现时已验证了你的狂妄和无耻。你已遭二十几位被你禁言的新韵会员们所咀咒,你已被新韵者们所唾弃!
春花 发表于 2015-5-11 12:21 叶文福的诗无韵律,不是诗。我们只说他无韵非诗还吹捧什么?怎么就是攻击了呢? 你极力吹捧无韵诗, ...
王法 发表于 2015-5-11 17:57 没有发展,何来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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