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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彭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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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看见”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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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8:31 | 只看该作者
彭先春

诗意的在场

我是比较老土的人,按网络说法,就是out之人。那天看毕夏在“好声音”决赛演唱《敲开天堂之门》,旋律很好听,我感兴趣,就去查查。我知道了艾薇儿唱这首歌很好,也晓得了这是鲍勃•迪伦的代表作之一。鲍勃•迪伦,我不陌生,只是不谙英文,即便听过好几首出自他手的歌曲,也不能对上号。我还知道,这家伙在2008年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一个民谣大师,一个赋予摇滚乐灵魂的人,一个诗人。我查到《敲开天堂之门》的歌词,版本不少,下面这个我觉得很有诗意:

妈妈,把徽章从我身上拿下吧
我再也不能戴它了
天黑了,黑的看不见了
感觉我正敲着天堂之门

妈妈,把我的枪放在地上
我再也不能用它射击了
浓黑的乌云成片压来
感觉我正敲着天堂之门

这是鲍勃•迪伦为电影《帕特阁楼比利小子》写的歌曲。它写于1973年。即使拿现在的眼光看,这也是一首很好的诗。从内容看,对生命的悲悯,对人性的反思,教会我们如何看待杀戮;从形式看,刨开追求整饬的结构,有几句话很棒。“天黑了,黑的看不见了”;“感觉我正敲着天堂之门”,非诗人是想不出这样的句子的。诗人最具这样的生命关怀,这样的想象力。我在读时,在听歌时,是感觉到一种柔软的情愫,体味到一种悲悯的感叹的。就是这种悲悯,沉重的反思,赋予歌词很诗的味道。难怪它会被很多人翻唱。
法国人布莱兹•帕斯卡尔曾说:“人应该诗意地活在这片土地上,这是人类的一种追求理想。”在他之前十多个世纪,中国唐朝的很多人,算是诗意的活着;再往后推六百多年,宋时的中国人,也有很多是诗意的活着。证据之一,就是这个时候的中国人,写了很多的诗篇,而且这些诗篇是很美丽的。还有的证据,就是当下操着现代汉语的人,如痴如醉的摹写唐诗宋词。
毫无疑问,唐诗宋词,甚至更早前的诗歌,非常有诗味,诗意逼人。只是,现代人写的诗,依然很有诗意。我们可以品味古典诗意,同样可以享受现代汉语诗歌的魅力。
必须承认古典诗歌的诗意盎然,但,我不赞成意淫古典诗歌,更不要说一根筋的摹写,还要拿它当创造了。古典诗歌在那些年代用属于那些年代的语言实现了自己的永远在场;现代诗歌正在路上,也在成就属于自己的永远在场。古代和现代,隔着时间之河,使用同宗但是流变的汉语,各自成就诗歌的经典,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诗意,在汉语里就是两个字,在英语里,它是Poetic quality or flavour。大洋两岸,中外对诗歌的认同与期许,都聚焦在诗意上面。研究诗意的人不少,说辞也很多。我喜欢这种说法:“诗意是一种发现,甚至灵感并不是以语言形式呈现,……,因此凡是过多修饰与晦涩形容都是对诗意的一种拒绝。”我看诗意,就是意蕴无穷,你觉得很美,很有味道,就是找不到最准确的言辞形容。所以,关于诗意,我们都认同这样的看法: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那些可意会的,而你又觉得说出来就丧失美感的东西,就是诗意。其实,现在,我们是可以解读诗意的。
我觉得,所有诗人致力追求的结果,就是自己的作品,很有诗意,也凭借这种诗意,永远在场。我可以举出很多富有诗意的句子,且这些名句,成为诗人被后世仰慕的理由。比如: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低头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

不用再说出这些佳句的主人了,他们都凭借这些绝对经典句子登堂入室,成为后辈膜拜的大家。这些古典诗人用灵感驾驭文字,玩味诗意。当然,现代人不必倒流时间,穿越去那个年代,再用古汉语说话,写作。现代人需要做的就是使用现代汉语创造属于自己的诗意句子。
我们的现代诗,肇始于西方诗歌的影响。要说我们的现代诗,自然绕不过西方现代诗。单就我的阅读经历来说,还能清晰记得的富有诗意的句子,首先来自歌德的名作《流浪者之夜歌》:

一切的峰顶
沉静;
一切的树尖
全不见
丝儿风影。
小鸟们在林间无声。
等着罢,俄顷
你也要安静。(梁宗岱译)

能够洞彻生命的人,是可以深刻领会这首诗的精髓的。就诗看上去,30岁的歌德,就在那一瞬,彻悟了生命的真谛。等到他60岁再登基克尔汉山,凝视山顶狩猎小木屋墙上这首诗,其感受不啻是更进一步。临到80岁,歌德第三次在山顶细读这诗,潸然泪下。走过一生,纷纷扰扰的世事,缠缠绵绵的情感,逆境顺境的顿悟,通通在一句诗中获得解答。一切止于平静,一切都会归于“无”。一种悲凉与释然,也是一种彻悟的坦然。
这是老子的胜利,早于歌德两千多年,他就明白了这个道理。这也是禅宗的胜利,用一个“顿悟”,替歌德解答了生命的意义。
要想深度领会看似简单的诗歌,就得走进歌德的世界,还得拥有丰富的生命体验。1775年,歌德在经历了无数世事情感后,登上基克尔汉山。夜晚,山峰沉寂,树尖无风,四下里,鸟儿歇声,平和寂寥,幽谧安详,仿佛很多东西在那一瞬,获得了一种解答。诗人猛然悟道,稍待,你也要安静,喧嚣回归于沉静,纷扰回复为平和。在静谧黑夜之中,一切都会沉静、消泯。这就是歌德一霎时的生命感悟。十分复杂的体验,却只浓缩在一句简单的诗句中:等着吧,俄顷,你也要安静。这种阅尽人间俗事情感真相后霎时顿悟的灵感,借助简洁的语言,表达出来,却蕴含浓浓的诗意。
往往深沉的东西,反倒喜欢用简单的语言呈现。诗歌尤其如此,诗意更是这样,所以我赞同上述的观点:“凡是过多修饰与晦涩形容都是对诗意的一种拒绝。”中国古典诗人深谙此道,歌德也十分明白个中滋味。
海涅曾经如是评说这首诗:“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无法言传的魔力。那和谐的诗句像一个温柔的情人一样缠住你,用它的思想吻你,用它的词句拥抱你。”这种魔力,就是诗意。对生命真相的思考参悟,历来就是哲学家诗人干的活,而用精炼的语言传达灵感的瞬间闪光,就是诗。很诗意的句子,自然成就诗人,也照亮读者。
用哲思传达深沉的诗意,歌德与这首诗,可以永远在场。

上述中国古典诗句,也是传递诗人瞬间灵感的美好句子,尤其是那些看似平常却内蕴深远的意象,是古代诗人的骄傲,他们制造了诗歌中美丽的影像。而这些影像又影响了后世。
这种影响是深远的,到了庞德这儿,就变成“意象派”的诗歌精髓。《在地铁车站》正是现代与古代遥远的接轨:

“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般显现;
湿漉漉的黑枝条上朵朵花瓣。”(杜运燮译)

由人群而脸孔,再由脸孔联想到飘忽的幽灵,恍然间,庞德见到这些脸庞,犹如看见枝条上的花瓣。黑枝条,艳丽花瓣。借喻,完成又一次思维跳跃。在庞德的诗中,联想与借喻,帮助诗句描述,在面孔、幽灵、黑枝条、花瓣这些意象的串联中,诗意现身,读来很有味道,并且令人深远遐想。
只是,我们见到庞德玩意象,立时就会想起早在元代的马致远纯熟玩意象的手段。“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老马完全就是白描,将意象罗列,顺序组合,没有修辞,也拒绝生涩的词语。从枯藤始,到天涯止,一路下来,13个意象,干脆利落,简洁精炼。可是,你读诗歌,就会产生无限的遐想,一种言语无法说透的美感,浮现在文字里,荡漾在心中。这是意象的功劳。
饶是如此,庞德作为几百年后的外国诗人,借助意象完成一次诗歌实验,也是十分成功的现代语言实践。
用意象制造诗意,庞德也可以和《在地铁车站》一起永远在场。

有一阵子,在网上无意间看到不少人热议赵丽华,批评她的“梨花体”诗歌。群情激奋的网民竭尽讽刺挖苦之能事,将口语诗说得一无是处。旁观这件事后,我很长时间处于一种思索。就我所知,古典诗词,从元明始,就植入口语,而且那些戏曲小令中,口语酿造的味道,让诗词生动起来,鲜活起来。去读读《西厢记》,去看看《牡丹亭》就明白了,更不消说自元末明初兴盛起来的白话小说了,那整个就是古代口语市场。在古代,诗可以口语化,小说更是口语化。到了现在,我们反倒不能使用口语写诗歌?
语言形式并不重要,关键是有没有诗的味道。
李亚伟有一篇文字,叫《口语和80年代》,讲的就是他们那帮人想干的事情,将汉语诗歌口语革命进行到底。事实上,那个时代,诞生了很多经典,不用多举例。我这里想说的是赵丽华的口语短诗经典。有研究者做了一个帖子,叫《中国当代诗歌流派及代表作》,说到“中间代”,首选诗作就是赵丽华的《死在高速公路》:

有一天我会死在高速公路上
像一只鸟

那些穿黄色背心的清道工
会把我拾起来
抚摩我的羽毛
让我在他们手上再死一次

我要承认,我是因为这个帖子才读到赵丽华的这首诗。有人评说此诗时这样说:“据说,鸟不愿死在被人看见的地方。它们甚至不想回归大地,而是回归天空。 可是,爱自由的鸟居然死在了高速公路上;喜欢自理羽毛的鸟死后还要被‘清道工’抚摩,这可以视作当下诗人的集体喻像。” 照此说法,这诗深具喻意,不说到形而上的高度,似乎不能看透诗的真谛。
就我对口语诗以及口语诗人的了解而言,我宁愿看成这诗是赵丽华在高速公路上突发灵感写出来的,就那么一瞬间,诗歌诞生,似乎跟集体喻像还扯不上关系。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一般都很快,坐副驾的人在高速行进的车上,最能幻想的就是车祸,死亡;看得最多的也是车祸,死亡。在高速公路上,除开飞驰的车辆,我们经常看见的人,就是黄色背心的清道工,排除故障,清整路面。我愿意这样设想,赵丽华坐在副驾,感觉车子风驰电掣。她想起见过的车祸,被拆解散架的车子,躺在地上的死者,甚至鲜红的血。恍惚间,她觉得会撞车,自己会飞出车去,摔在路上,飘飘的像一只鸟。一般来说,女诗人更愿意这样设想死亡,很美丽。幻觉中,身穿黄色背心的清道工走过来,捡起死过一次的“小鸟”,看着美丽的羽毛,伸手抚摸它们。好了,到此,诗人的灵感突发了。再死一次。这样的奇思妙想,只有诗人才具备。就在这样的出人意表的妙思之中,诗歌完成了一次升华。诗味很浓了。
口语诗注重简化,突出日常生活经验,惯于描述个性体验,拒绝貌似庄严的神性写作(实质就是知识转述),也不喜欢过于形而上的玄吹。这并不妨碍口语诗的诗美呈现。多读几次,越发觉得这首诗最后一句是神来之笔,令人玩味无穷。诗,想要的,就是一个回味。做到这点,诗人就胜利了。
用出人意表的奇思妙想玩出诗意,赵丽华和她的《死在高速公路》可以永远在场。

早年曾读过史蒂文斯的一组诗作《十三种看乌鸫的方式》,那时不懂诗歌,只是觉得他写得很好,至于好在哪里,说不上来。现在回忆所读诗歌,还是觉得史蒂文斯的诗写得很好。我选了其中两节。先来看看第一节:

  二十座覆盖着雪的山岭之间
  唯一移动的
是乌鸫的眼睛。

山,都知道很大很高,二十座连绵的山脉,看上去就更大更高了。冬天来了,雪下了,盖在山上,一片银白世界。这个寒冷的天气里,户外很少甚至无人。寂静,是主题。山岭很静,白雪也很静。树上,一只乌鸫立着,转动它的眼睛。这本没什么奇特的,但是,当乌鸫的眼睛和山岭联系起来,在诗句中形成强烈的反差时,诗意就出现了。在皑皑白雪之下,山岭静止,世界仿佛也是静止的,偌大的静止景观之中,极其渺小的乌鸫的眼睛,转瞬之间,让诗人发现并且体味了奇异的感觉。极其大的山岭和极其小的乌鸫,极其寂静的世界和极其微小的转瞬,对比之间,构成强烈的蕴味。敏感的诗人,抓住了它,也就悟到了诗意,用陈述句式,讲出来,给读者的却是奇异的阅读体验。
再来看看这组诗的最后一节:

  整个下午都是晚上。
  一直在下雪。
  而且将要下雪。
  乌鸫坐在
雪松的枝桠上。

这一节史蒂文斯全部使用描述语句,先是陈述一种状态,下午全在下雪,一直在下,而且没有停歇的迹象,天色很暗,就如夜晚。雪即使偶尔停止,看看阴霾的天空,就知道马上会再下雪。这没什么高明之处,但是后一句,就是经典。纯粹白描,乌鸫坐在雪松的枝桠上。简单的描述,不多一字,却蕴含张力,激发读者无限的遐想。在中国山水画技艺中,白描的灵动诗意是最突出的。现代诗歌借用这种技法,呈现文字的意蕴,诗人只描述所见,不再多说一句,恰是这不说的部分,就是诗意所在。
我不知道史蒂文斯有没有看过中国山水画,也不知道他读没读过中国古典诗词,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史蒂文斯和中国古典诗人都领略了诗意的真谛:在不可说之处,坚决不多说,在可简洁描述之处,坚决简洁描述。剩下的,留给读者去想。这想的过程,就是诗意诞生的过程。
事实上,最后一句话,语感很好。这是现代诗歌概念,也是会玩诗品诗的人认同的诗歌欣赏方法之一。韩东如是解读语感:“我们关心的是诗歌本身,是这种能够由语言的运动所产生的美感的生命形式。”语言的运动产生的美感,换言之,语言的结构产生的美感,对于作者而言,是炼句的过程,一种很有美感的创造过程;对于读者而言,是品味的过程,玩味文字组合产生的美感的过程。
不论古代还是现代,炼句,都考验诗人的功夫。语言运动与美感的结合,就是诗的生命形式。“乌鸫坐在雪松枝桠上”,是一次语言运动,在这个运动过程中,词与词的契合,就制造了一种奇妙感觉,美感浮现其中,所以很有诗意。
史蒂文斯和他的《看乌鸫的十三种方式》以简洁描述却意蕴无穷玩出诗意,也可以永远在场。

记得“非非”时期,我读过何小竹的《鬼城》组诗,那时,我还没搞懂为什么这组诗为杨黎推崇。隐隐间,我只觉得何小竹们的生活跟我们很不一样,他们选择的诗歌题材,跟我们有很大差异,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跟我们也有很多不同。这种差异,就决定了我们跟他们的诗歌高下之分。后来,渐渐明白,我们是体制化的生活,我们的思维也是体制化的,我们的情感取向,价值判断,也都是体制所允许、认可的。我们写不出好诗,也是必然的。后来,学得多了,晓得有语感了,恍然明白,原来诗歌是需要艺术的,光有抒情是不够的。至今,还是认为何小竹的这组诗写得很好,要说起我看过的好诗篇,《鬼城》立时浮现在脑海。像《梦见苹果和鱼的安》、《菖蒲》这样的的诗篇,就是语感很好的诗作。即使现在看《菖蒲》,我还是愿意视它为那个时代的杰作之一。在下面:

羊在山上跑
那人看雨从羊背上走近
于是采菖蒲的孩子
说刚才还看见
有一个太阳

菖蒲挂在木门上了
女人在洗澡
忽然想到那头牛了
两天前就生了病

牛车从很远的地方来
那人抱一捆菖蒲
晚上熬成汤

羊又在山上跑了
云很白很白
那人黑着脸

这首诗最漂亮的地方,在最后一节。羊、云、人,是诗人描述的对象,口语化简洁描述:羊又在山上跑,顺着山看上去,蓝天上,白云朵朵;白云下面的山上,一个人站着,脸很黑。你可以理解为高原阳光很大,晒黑他的脸,也可理解为这人想着心事,脸黑着。很白的云跟黑着脸的人相对,且以“黑着脸”收尾,刚刚好,语感美妙。何小竹是懂白描的,他的诗句跟史蒂文斯的“乌鸫坐在雪松的枝桠上”遥遥相对,中西方的诗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在诗中以简约的文字,通过简洁的描述,借助隐藏的意蕴,制造了诗歌的美感。史蒂文斯时代并不知道语感为何物,但是,无论古今中外,诗人修炼把玩语言的功夫却是相通的。
选择意象,简洁白描,意蕴无限,生动语感,诱人遐想玩味。在我看来,这就是诗歌的妙处。

读诗多年,积攒下来的感觉,其实很多时候,都集中在一些简短的诗句上。比如卡尔•桑德堡的《雾》:

  雾来了,
  踮着猫的细步。

  他弓起腰蹲着,
  静静地俯视
  海港和城市,
又再往前走。

很多人写雾,但是留给人深刻印象的,还是要算这首。桑德堡在白描之上,添加了一个比拟,将雾化为猫。雾很轻,很静,猫的行动也很轻巧,脚步无声,两者相似。诗人将雾这么一转,以猫的行动来写轻雾慢慢浸润城市海港的过程,这一灵感的闪光,就制造了诗歌的美感,我们在联想中玩味出诗意。
凭借一次绝妙的比拟,桑德堡的这首诗,可以永远在场。

我不算一个勤快人,读诗也不算多,但是,有一点很肯定,就是我可以看出哪些诗好,哪些诗不好,正如我可以明白哪些电影很好,哪些电影不好。我读米沃什不多,但是,下面这首,就是很好的诗。我们可以借助这首诗,透视这个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心境,《礼物》: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一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
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我都已忘记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我这样看,米沃什以如此方式,这种诗句,完成了歌德似的的对生命的理解。按照东方式的的说法,叫觉悟。一个阅历丰富,思想深厚的人,一个热爱祖国却反对专制独裁而自我流放的人,遭受很多不幸,时至今日,每天早上在花园干活。几近无欲,没有东西想要占有,也没有一个人值得羡慕,故我今我,即便其间经过很多的变故,不幸,还是同样的人,也并不觉得这样难为情。想想看,几十年以前的你,和几十年以后的你,还是一样的人吗?面对这个问题,我肯信,很多人,只要诚实,他会说,完全不一样了。只有纯粹的人,一直诚实面对内心的人,才能做到如此。厉害的是,“在我身上没有痛苦”,这是一种超然心态。也只有具备这样超然心态的人,才能领悟到生命的至境,也才能写出最后那句诗: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貌似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潜藏了诗句应该蕴含的美感,这种美感就是对生命的领悟,对生活的透彻,对世界深刻观照后的坦然。诗意,在这里呈现。在诗人看来,这种坦然的心境,就是生命赐予他的礼物。读到这句诗,我想起陶渊明的那句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千年以前的中国诗人,和千年以后的波兰诗人,隔着辽阔的大洋,以自己的方式,实现了相同的生命领悟,走到了相同的人生至境,也完成了相同的诗歌体验。是不是所有彻悟生命的人,都要在一个高度上聚合?我想,这是一个不需要答案的问题。
非凡的人生境界与心态,本身就是一首诗。
米沃什可以凭借生命的诗意,永远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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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8:33 | 只看该作者
彭先春

特朗斯特罗姆的纯诗世界



早在1992年,诺奖得主、诗人沃尔科特就呼吁:“瑞典文学院应毫不犹豫地把诺贝尔奖颁发给特朗斯特罗姆,尽管他是瑞典人。”如此说来,特朗斯特罗姆在十年前就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了。
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201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是第七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人。
记得有人说过这样的话,有的诗人只属于大众,有的诗人只属于诗人。这话的另外一个佐证就是下面这句话——博尔赫斯,作家们的作家。
读不懂。相信这是很多人对特朗斯特罗姆诗歌的阅读感觉。好看易懂,这是我们评定文学作品的简单标准。《故事会》最好看,也最易懂,但你不能就此认定自己已经懂文学了。贺敬之的诗歌很简单,也很好懂,但你不能就此认定“我已经掌握诗歌写作了”。这就牵扯到一个概念:专业。经商,你要懂得商场规则,否则折老本。在中国做官,你要懂得中国式官场潜规则,否则会被踢出圈子。写诗,一样需要专业知识,不然会被人耻笑。你不能将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拿给刚刚从文化沙漠走出来的人看,那会逼疯他的。你也不能强迫一个只会朗诵贺敬之诗歌的人去阅读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由此产生的胡言乱语是对特朗斯特罗姆的不敬。一个是党文化附属品,一个是纯诗写作,出发点不同,没有可比性。
要想读懂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就必须先了解跟他的创作关联的诗歌理论。象征主义、超现实主义、表现主义,这是目前我能看到的仅有资料中显示出来的套在特朗斯特罗姆头上的概念。公认的评价是“当世最伟大的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大师”。那天看见诗人于坚评说特朗斯特罗姆时,用了一个“表现主义”,我很诧异,就去查了查,发现它跟象征主义超现实主义是交叉的,相容的。
特朗斯特罗姆师承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不闹明白这两个流派的风格特征,就无从理解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
“超现实主义文学宣称在现实世界之外,还有一个所谓‘彼岸世界’,即无意识或潜意识的世界,后一世界比前一世界更真实。强调诗人听从潜意识的召唤,写梦境,幻境,事物的巧合,提倡自动写作法,把梦幻和一刹那的潜意识记录下来,达到‘纯精神的自动反应’。它的主要特征,是以所谓‘超现实’、‘超理智’的梦境、幻觉等作为艺术创作的源泉,认为只有这种超越现实的‘无意识’世界才能摆脱一切束缚,最真实地显示客观事实的真面目。作品追求神奇,奇特的艺术效果,充满出人意料的形象比喻,有些作品想象丰富新颖,但大多晦涩难懂,语言缺乏逻辑性,规范性。”
这是关于超现实主义的介绍。需要记住这些关键概念短语——梦境,幻觉,无意识世界,神奇奇特的艺术效果,出人意料的形象比喻。
“象征主义不满足于描绘事物的明确的线条和固定的轮廓,它所追求的艺术效果,并不是要使读者理解诗人究竟要说什么,而是要使读者似懂非懂,恍惚若有所悟;使读者体会到此中有深意。
象征主义不追求单纯的明朗,也不故意追求晦涩;它所追求的是半明半暗,明暗配合,扑朔迷离。象征主义诗歌十分强调音乐效果,可是诗句的音乐性不是单纯通过机械的协韵表现出来,而在于诗句内在的节奏和旋律……象征主义者反对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者如实地描写客观现实。他们认为现实的物质世界是虚幻而痛苦的,只有隐匿在背后的内在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作品中运用大量的暗示和象征来隐喻表现人的内心世界。”
阅读上述资料,需要牢记的是,似懂非懂,恍惚若有所悟,明暗配合,扑朔迷离,大量暗示和象征。
从提炼的这些词汇中,可以发现它们关涉诗歌题材、诗歌写法、诗歌阅读。属于诗歌写法和艺术效果的是暗示、象征,明暗配合,扑朔迷离。属于诗歌题材的是梦境、幻觉、无意识世界。属于诗歌阅读感受的是似懂非懂、恍惚若有所悟。
现在,我们可以明白一件事情,就是为什么读着这些诗歌,感觉很神奇,很出人意料的语词组合,但似乎不懂,原来是深沉隐喻作怪。象征主义诗歌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据诺奖委员会介绍,“特朗斯特罗姆的多数诗集带有一个特点,显现为简练、具体而苦涩的隐喻……在他最近的诗集中,特朗斯特罗姆的风格已经转变,篇幅更为简短,凝练程度更高”。这种评价从他的前后期诗歌对比就可以看出来。前期如《果戈理》:
西服破得象狼群。
脸象大理石。
坐在堆满书信的森林里,那森林仿佛因
嘲笑和失误而叹息。
啊,心象通过敌对的隘口而
飘动的一张纸。
  
落日偷偷地来临,象狐狸来到大地上,
转瞬间点燃了野草。
宇宙间充满了犄角和蹄子,地上
双座马车象影子一样
在我父亲亮着灯的院子中间奔驰。
  
彼得堡与死亡处于同一纬度,
(你看见那倾斜的城堡上的美人吗?)
在那冰冻的居民区周围
穿着大衣的穷汉水母般徘徊
  
而这里,参加忌斋,他还象昔日一样
被欢快的牲口包围,
不过它们很早以前就已去
树线以上的远方草地。
  
人类踉跄的桌子。
请看,黑暗怎样焊住了一条灵魂的银河。
快乘上你的火焰之车离开大地。

具体而苦涩的隐喻充斥着诗篇,诗人从遥远的国度审视逝去的果戈理,情感的交融通过晦涩的意象呈现出来。

后期如《巨大的谜团》中的《十一月》:

当刽子手烦躁他变得危险。
燃烧的天空卷曲。

可听到狱室与狱室间敲击的响声,
从霜冻的地面涌入空中。

几块石头像满月发光。

像这样篇幅更简短,凝练度更高的诗句,大多出自他的最新诗集《巨大的谜团》,这是特朗斯特罗姆中风以后创作的诗歌。
从特朗斯特罗姆前后期诗歌创作的变化,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对象征主义诗歌进行着改造,将晦涩难懂的隐喻替换成尽量接近生活现实的意象,让读者在明澈巧妙的意象把玩中获得诗意的体味。难怪在颁奖词中,诺奖委员会会给出这样的称述:“通过凝练、透彻的意象,为我们提供了通向现实的新途径。”
仅就有限的特朗斯特罗姆诗歌译作阅读体会来说,我个人更喜欢特朗斯特罗姆后期诗集《巨大的谜团》里的诗歌。
要想走进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世界,一个概念我们就不能绕过:纯诗。这是象征主义流派的主张,自马拉美开始,到瓦雷里高调提倡的纯诗创作,是象征主义诗歌价值所在。
先来看看瓦雷里的中国学生梁宗岱先生对纯诗的解读:“所谓纯诗,便是摒除一切客观的写景,叙事,说理以及感伤的情调,而纯粹凭借那构成它底形体的原素——音乐和色彩——产生一种符咒似的暗示力,以唤起我们感官与想象底感应,而超度我们底灵魂到一种神游物表达光明极乐的境域。”梁宗岱这些话更像是从一个阅读者的角度来解析纯诗概念。
再来看看瓦雷里对纯诗的解读:“也许说‘纯诗’不如说‘绝对的诗’好。它应被理解为一种探索——探索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所引起的效果,或者毋宁说是词语的各种联想之间的关系所引起的效果。总之,这是对于由语言支配的整个感觉领域的探索。这个探索可以摸索着进行。一般就是这样做的。但是将来有一天,也许这种探索能被有系统地进行,这并不是不可能的。”瓦雷里的这段话更像是讲给诗人听的,他想告诉诗人应该怎样进行诗歌创作。
或许上述两段文字理解起来有些费事劳神,那来看看这样一句话——“纯诗”概念,在其更深层面上,意味着一种诗歌观念的转化:从强调诗歌的抒情表意的“表达”功能转向自我感觉的“表现”功能。
你得强烈关注两个关键词语:表达与表现。一字之差,诗歌创作与阅读效果迥异。
擅长“表达”的抒情诗,在象征主义诗歌里面就遭到摒弃,他们更喜欢描述性的“表现”。这对大多仅仅了解马雅可夫斯基诗歌的中国人来说,就显得生疏和不可理解了。我们习惯于党文化表达,也接受擅长意识形态表达的诗歌,马雅可夫斯基的那些上世纪中叶流行于中国大地的政治符号诗句就是“表达”的经典。马雅可夫斯基诗歌在我们这里被冠以政治抒情诗。那个排斥西方文学,独尊前苏联文学的时代,我们能读到的诗歌大多就是这样的政治附属品。然而事实上,作为自称未来主义的马雅可夫斯基的许多诗歌我们并未阅读,译者是根据上峰指示翻译那些可以给我们看的诗歌,媒体也大量宣传他的阶梯式政治抒情诗。可以想象,在阅读都受到极大限制的时代,我们的幼稚与缺陷是多么明显。由此,我们可以联想中国诗人郭小川贺敬之的诗歌,那些从马雅可夫斯基处得来的灵感复制品,在中国土地上赚取了多少喝彩。然而可悲的是,擅长歌功颂德,拥有“时代的歌手和号手”称号的郭小川并未逃脱“五•七干校”的厄运,就连御用诗人贺敬之也曾受胡风事件牵连。而后者胡风,现在看来,却是文人的榜样。
诗人是独立的人和思想者。惟其独立,精神自由,思想自我,诗歌也才拥有个性的光辉。而甘愿成为极权统治的歌颂者,甚至有时对邪恶权势进行毫无羞耻的膜拜,则是诗人的悲哀,也是文化的悲哀。一个被政治体制俘虏的诗人,可以想象他的诗歌价值。
基于这些思考,我们再回头品味“纯诗”概念,就能明白诗人该干什么和怎么做了。
作为象征主义诗人在当代的代表,特朗斯特罗姆完善了象征主义诗歌的特质,其诗歌风格呈现出来的朦胧美和神秘色彩,是显而易见的,象征暗示隐喻的使用,令他的诗歌诗意飘忽,给读者留下更多品味的余地。本文想就《巨大的谜团》部分选诗来说明这些特点。
先来读读《易格尔洛克》——

玻璃池里的
爬虫
一动不动。

一个女人晾晒着衣服。
她的沉默。
让死亡驻足。

在水底深处
我的灵魂静静地下滑
像一颗彗星。

诗歌中有两个具象,一是玻璃池里的爬虫,二是晾晒衣服的女人,都是无阅读障碍的意象。显示诗歌张力的地方在于“她的沉默∕让死亡驻足”。为什么一个女人的沉默,就会让死亡驻足?这是阅读到此的疑问。我们可以做这样的猜想,或许这是诗人看见晒衣服女人时的一种联想,那是诗歌的感觉,神奇又充满灵感的瞬间。能够看出来的是诗人感觉的跳跃幅度很大,由沉默到死亡,这是好几个空间的转换去了。一个疑问尚未消除,紧接着就来第二个疑问,而且这个疑问更加强烈。为什么说水底深处,诗人的灵魂在静静下滑?可否做这样想象,诗人看见爬虫伏在玻璃池中,一动不动,于是就联想自己仿佛也趴在玻璃池里,像爬虫一样,而且在诗人的联想中,那水很深沉,自己的灵魂仿佛在水中静静的下滑,很慢的滑动,接近不动,就像爬虫一样。静止,让人想到死亡。死神安静的游走,却给那位晾晒衣服的女人镇住,她尽管沉默,却没放下手中的活儿,那些翻飞的手上动作,让死神止步了。诗人给这种下滑姿态还赋予一种具体的意象——彗星。灵魂无形,而彗星有形,这种转换就让诗句生动起来。只是我们还是不清楚为什么诗人要说自己的灵魂在下滑,很安静的下滑。就在这些似懂非懂处,诗歌的韵味就出来了。诗意含蓄,留给读者不少想象的空间。
想必,这些我们不明白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借助诗人的一句话来解释:
“诗是要暗示的,诗最忌说明的。”
只暗示,不说明,那么,我们应该可以明白一些东西了。就在这种暗示中,我们体会到诗歌的意味了。
再来看看《表象》1

在路的尽头我目睹强权
像一只洋葱
重重叠叠的面孔
脱落,一层又一层……

似乎可以做这样的理解,诗人是想表达一种观念,就是对强权的认识——无论哪种强权,只要不合民意,在大家起来反抗的时候,强权就会垮台。当然,诗人不是政论家,诗人只会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描述。他给强权赋予一个具象:洋葱。“路的尽头”暗示反抗者要走的路很长,诗人臆想中望见遥远的道路尽头,在那里,经过很长时间后,强权开始垮台。想想当世几个独裁强权的垮台事实,我们似乎可以在诗歌中达成一种共鸣:卡扎菲倒台了,而且死相难看;穆巴拉克倒台了,而且接受审判;突尼斯人民站起来了,独裁者倒下去了;也门人民也要萨利赫下台了;叙利亚这阵子闹腾得欢,反对派声讨独裁政府了。洋葱有很厚的皮层,需要一层一层的剥去,才能最后空虚。无形的强权在诗歌中变成有形的洋葱,强权的外衣被层层剥去,一如洋葱被层层剥去外皮。洋葱层层叠叠的外皮,在诗人眼里,看上去却又像一张张面孔,这种叠加的意象,令诗歌瞬间灿烂起来。强权——洋葱;强权垮台——洋葱剥皮;洋葱剥皮——面孔脱落。这种意象跳跃式的思维,就是诗人的思维。值得注意的是,在诗人的语词里,没有口号式的“表达”,只有描述式的“表现”。

《表象》2

戏院已空。午夜里。
言词在表面燃烧。
没有回应的字母,难解的谜团
在闪烁的寒光里沉落。

对于“《表象》2”我们是不是可以做这样的理解,诗人为言辞设置了一个场景:午夜,散场的戏院。诗人站在戏院里,此时四周一片空旷,先前的表演与情节还在脑海回荡,尤其是那些说辞萦绕诗人耳畔。于是,诗人仿佛看见那些言辞在眼前跳动如同燃烧的火焰,只是这些燃烧的言辞却没有呈现字母,致使模糊的言辞没有清晰的意义,就同谜团一样,令人难解。时令应该是在秋冬,“寒光”算是证明。冰冷的寒光在夜晚闪烁,费解的言辞在诗人眼前跳跃,擅长通感的诗人在联想中将这些言辞幻化成燃烧的火焰,像个谜团在夜晚沉落,沉落的同时,寒光紧密围绕并且闪烁。诗人是奇怪的物种,他们可以想象我们不能想象的事物,他们可以制造我们不能制造的意象,而这些神奇的意象恰恰是诗歌闪烁光辉的所在。
读到此处,我似乎可以理解特朗斯特罗姆的诗论了,他说:“写诗时,我感受自己是一件幸运或受难的乐器,不是我在找诗,而是诗在找我,逼我展现它。”那些燃烧的言辞就是逼迫诗人要展现它们的精灵,通过诗人之笔,它们完成了诗歌之旅。
在《降雪》这首诗里:

葬礼不断
它们像
我们趋近一座城市时
那越来越多的交通标志。

成千上万的人注目
大地上长长的阴影。

一座桥自个儿
成形
在空中慢慢伸直。

冬季,死亡摩肩接踵,不断的葬礼进行着。在诗人眼里,墓碑(它们)就像鳞次栉比的交通标志,次第呈现在眼眸。墓碑和交通标志发生联系,这需要大跨度的联想,只有诗人惯常如此作为。那么,“大地上长长的阴影”是什么呢?能引起“成千上万的人注目”的东西是什么?我以为这可能要联系诗歌题目“降雪”了。瑞典地处北欧地带,严寒季节远长于其他地方,冬季下雪是怎样一番景象?那纷飞的鹅毛大雪,密集的雪花可能淹没原本宽广的道路,汽车碾过,只留下窄窄的辙印。能见度很低,加之大雪飘飞,那条车道从远方看上去,显得阴郁,如同一条阴影。也可以想象,这条道路是雪后初霁所见,两旁全是积雪,车辙印长长的,看上去跟一条阴影无异。单单阅读上面两节诗句,我们是不能感受到诗意的。妙在下面的诗节:“一座桥自个儿∕成形∕在空中慢慢伸直”桥,大家都见过,只是在诗中,特朗斯特罗姆将静止的桥动态化了,“自个儿成形”,还“在空中慢慢伸直”。 可以想象,大雪覆盖桥梁,高高的桥梁如同白乎乎的体态肥硕肉感的女人,伸展长长的玉体,在高空展示迷人的姿态。这时,诗人正好经过,看见了,瞬间感悟到了诗意,于是,就写下来了。什么样的桥?估计高架桥最适合这样的描述,长而高,向远方伸展出去。按理说,我们都看桥,也都会忽略对于桥的诗意感悟,甚至可以这样说,即使看上百遍,我也写不出像样的诗句来。可是在降雪的日子里,诗人却能够看出桥的诗意来,凭借一个“成形”,一个“伸直”。说到这里,似乎明白过来瓦雷里的那句话的意味了,诗人要做的事情就是“探索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所引起的效果,或者毋宁说是词语的各种联想之间的关系所引起的效果”。

《签署》这首诗是我发现特朗斯特罗姆最诗才的证据。

我不得不举步
迈过黑暗的门槛。
一个大厅里。
白色的文件闪烁。
随重重影子晃动。
个个都要签署。

直至灯光湮灭我
并将时间叠起。

可以想象一个情节与场景,诗人要去办理什么手续,或者我们朝最惬意的方面想,诗人要去旅行,跨国旅游,接受诸多崇拜者的拥戴。出国自然要签署许多文件证明,在一个行政场所——大厅。事实上,签署文件或者办理手续是无数人经历过的事情,甚至诗人也有许多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只是目前我没看见谁为此写出漂亮的诗句。这么简单的诗句,却可以成为经典,实在令妄自写诗者汗颜了。
我们试着这样做,将最后两句掩盖起来,只读前面叙述部分:
我不得不举步
迈过黑暗的门槛。
一个大厅里。
白色的文件闪烁。
随重重影子晃动。
个个都要签署。
如此怎样?那就不是诗歌啊。你会这样说。我赞同。而且绝对要向那个敢于将这样分行排列的句子送至眼前的家伙猛挥拳头,加上呵斥:好好写诗你就会死啊!且慢,等我将下面的话推介给你,你就不会胡乱下结论了:
直至灯光湮灭我
并将时间叠起。
试想,诗人签署文件时间可能向晚,一大堆文件需要阅读,然后签署“同意”啊“照此办理”啊什么的,再或者签上特朗斯特罗姆的大名。这需要很长时间,慢慢的,天暗下来,大厅里的灯光亮起来,照耀着诗人。他用了一个词语“淹没”,液态化的水替代了无形的灯光进行描述。这不算困难。妙在“并将时间叠起”,本来应该这样说,花很长时间签署文件,我感觉时间在慢慢流逝。真的这样说,就没有诗意了。特朗斯特罗姆天才通感发挥效应了,时间被叠起,这就显示灵感才华了。我可以这样理解,诗人看着文件被折来折去,一边要签署大名。恍惚间,诗人看见的不是被折叠的文件,而是时间在人家手里被折叠起来。化无形为有形,这又是诗人技巧的体现,有形的文件被无形的时间替代了,而且无形的时间在替换中获得了有形的描述。就这么一转换,简单的生活事件就变成绝妙的诗歌事件了。自然,能够领悟这样感觉,只有超级诗人可以做到。

《俳句》2是一组俳句诗歌中的一首。
一只牡鹿在晒太阳。
苍蝇飞来飞去,为了把影子
缝补在地面上。

想不到特朗斯特罗姆居然留意研究日本俳句,还借用俳句形式写了一组很好的诗歌。关于日本俳句,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在写一组关于生命感悟的散文时,曾经高度赞扬“俳句之圣”松尾芭蕉的一首经典俳句《古池》:“闲寂古池旁,青蛙跳进水中央,扑通一声响。”其实,我觉得对这首诗的翻译,另外一种版本更好,译者是本着对诗歌的独特理解进行意译的:古池啊,青蛙跳进水中发出的声音。它不按照五七五的句式翻译,而是根据诗意进行处理。比较而言,后者翻译更能让诗意汹涌。不信你可多读几遍试试。现在回想,这首诗歌给我的关于生命真谛的思考依然印象深刻。资料显示,俳句是日本的一种古典短诗,它源于日本的连歌及俳谐两种诗歌形式,以三句十七音为一首,首句五音,次句七音,末句五音。俳句有无季俳句和自由律俳句。特朗斯特罗姆是按照自由律俳句形式创作诗歌的。
来看看上面这首自由律俳句式现代诗歌。简洁朴素到令你怀疑诗歌是不是就该这样创作。倘若单看上面两句话“一只牡鹿在晒太阳∕苍蝇飞来飞去”,你会觉得诗歌也太简单了,就跟那首很俗气的《两只蝴蝶》歌词相似,我都能随便写出来。然而,相信这个“然而”对你是个不小的打击。我们常常自命不凡自以为是,却常常忽略许多自己不懂的东西,那就是诗意灵感。放我身上,我是写不出下面这句话的,在特朗斯特罗姆之前,我也永远想不到有谁可以写出如此诗句。因为我们不是诗人,或者说不是高明的诗人。苍蝇飞来飞去,原来是为了将影子“缝补在地面上”。原本苍蝇飞舞,会有影子投射在地面,但那是虚的东西,诗人却将它联系到了生活中最常见的缝补衣裳这件事情,苍蝇的影子左冲右突,在地面上划出道道线条,如同缝补衣服的丝线。由虚而实,这个跨度很大的联想,就让诗意涌现。写到此处,似乎突然明白了颁奖词里的一句话:“通过凝练、透彻的意象,为我们提供了通向现实的新途径。”那就是用诗意的眼光看待现实生活中的一切,生活中的自然景象,在诗人眼里洋溢着诗趣,他也借助诗歌语言让我们发现现实生活的美。诗歌,就是诗人在观照现实的时候,大脑瞬间产生的灵感投射在文字上。同样的文字,放在你手上,放在我手上,就不会成为诗歌,可放在特朗斯特罗姆手上,就变成了诗歌。
相同的技巧使用,在下面这首诗中也有体现。
《俳句》3
一阵刺骨
寒风吹过今晚的房间——
如一串恶棍的名字。
谁都领受过刺骨寒风的味道,在寒冷冬季,夜晚,呼啸而过的冷风穿过房间,袭击人的脸。由寒风联想到恶棍的名字,由实而虚,这种意象转换出人意料。凛冽的寒风,给它命名的话,我们一般不会想到恶棍上去,诗人的联想却可以做到,而且这样一来,文字陡然产生诗意。
是不是有这样的感觉,仿佛这样的文句,我们也能创造出来?事实上,这种错觉在很多阅读时间里都会产生,我们读着那些大师的文字,就觉得似乎自己也能写出来的。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读到这些文字前,你是永远也写不出它们来的。
在特朗斯特罗姆的眼睛与思维中,往往有出人意表的灵感产生,而这些灵感来源于观照现实后产生的梦境和幻觉,或者干脆就是梦境与现实交织一起。在梦境或者幻觉中,诗人徜徉在诗意的林荫道,随手捡一句话甩出来,都是灿烂诗句。可以这样想象,特朗斯特罗姆视力所及,均是诗意的种子正在发芽,它们要求诗人将自己从土里拔出来,在手上挥舞,夺人眼目。
由此,我们可以明白诗人的另一句话了:“诗是某种来自内心的东西,和梦是手足。”
综观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可以发现一个事实,意象在诗歌中占据特殊的地位,也产生非常的诗意。因为诗人采用“表现”的描述性语言,就得通过意象传递暗示隐喻想要表达的情感与思想。在这点上就跟中国古典诗词手法契合了。含蓄内敛,借助比喻或象征暗示诗人思想情感,这是很多中国诗人的长项。我们在探寻诗人思想情感时,往往借助分析那些鲜明生动的意象抵达诗歌主旨。
在我看来,东方诗歌与西方诗歌交汇相通之处,就在于对意象的共同把玩上。长于把玩意象,则诗歌味道更浓。庞德认真研究过中国古典诗歌,所以开创“意象派”诗歌,宣布对东方诗意的认同。作为象征主义后继者的特朗斯特罗姆对日本俳句的研究与尝试,则从另外一个角度承认了东方诗意中意象元素的决定性作用。追随瓦雷里的梁宗岱论及纯诗时提到的“超度我们底灵魂到一种神游物表达光明极乐的境域”的阅读感受,实际上就是借助诗歌中那些神妙的意象来实现的。按照梁宗岱对诗歌超凡出尘的绝美佳境的理解,就是写出陶渊明那样的诗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种超凡脱俗,天人合一的神妙境界。能写出这样诗句的人,必定心境非同一般。心境超凡者,其创造的诗歌意象也是迥异于常人的,这份名单上除开陶渊明外,唐时王维赫然在目,因为他创造出了“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等等震烁古今的绝佳意象。
也就可以这样说,要想解开诗歌之谜,先从解读意象出发。
纯粹的心境自然造就纯粹的诗歌,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在玩味特朗斯特罗姆诗歌意象的时候,也常常发现诗人处于一种境界,这是诗人有别于常人的心境在支配意识完成诗意的体验,上述那些神奇的意象就是明证。
诗意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潜伏在诗人的心灵,等待一个闪烁的机会,当诗人的感官与外部世界交接的时候,被触动的诗意往往借助灵感的方式,让诗人传达它的旨意,也即是特朗斯特罗姆所说的,是诗在找他,而不是他在找诗,是诗逼着诗人展现自己。这跟我们很多人不同,因为我们习惯苦吟,没诗找诗,即便没有灵感,也要拿捏一首诗歌出来。相较而言,写诗对我们来说就变成一种苦役,而对特朗斯特罗姆而言,写诗就是一种纯粹的享受,因为诗从梦中跃起,揪住诗人的手指,要他在白纸上勾画出那些奇怪神秘而又诗意充沛的字母。是不是可以这样猜想,特朗斯特罗姆是睁着眼睛做梦,他看到的世界就跟他的梦境是交融在一起的。对他而言,生活就是梦境,幻觉就是生活,他借助文字象征暗示来自幻觉梦境的景象,传达出内心隐秘世界的奇妙感受,而这些神奇的内容,就成为蔓延的诗意。于是,这个世界的花花草草,在我们眼里就是花花草草,在特朗斯特罗姆眼里,就是诗。


附录:
一、【特朗斯特罗姆论诗】
1.诗人必须敢于放弃用过的风格,敢于割爱、消减。如果必要,可放弃雄辨,做一个诗的禁欲者。
2、写诗时,我感受自己是一件幸运或受难的乐器,不是我在找诗,而是诗在找我,逼我展现它。
3、诗是某种来自内心的东西,和梦是手足。
4、一首诗是我让它醒着的梦。

二、《巨大的谜团》诗选
丛文 译
《易格尔洛克》

玻璃池里的
爬虫
一动不动。

一个女人晾晒着衣服。
她的沉默。
让死亡驻足。

在水底深处
我的灵魂静静地下滑
像一颗彗星。

《表象》

1
在路的尽头我目睹强权
像一只洋葱
重重叠叠的面孔
脱落,一层又一层……

2
戏院已空。午夜里。
言词在表面燃烧。
没有回应的字母,难解的谜团
在闪烁的寒光里沉落。

《十一月》

当刽子手烦躁他变得危险。
燃烧的天空卷曲。

可听到狱室与狱室间敲击的响声。
从霜冻的地面涌入空中。

几块石头像满月发光。

《降雪》

葬礼不断
它们像
我们趋近一座城市时
那越来越多的交通标志。

成千上万的人注目
大地上长长的阴影。

一座桥自个儿
成形
在空中慢慢伸直。

《签署》

我不得不举步
迈过黑暗的门槛。
一个大厅里。
白色的文件闪烁。
随重重影子晃动。
个个都要签署。

直至灯光湮灭我
并将时间叠起。

《俳句》

1
喇嘛寺
有倒悬的花园——
一幅战争的画图。

绝望的围墙……
鸽群飞来飞去。
它们没有面孔。

思维一下子定格:
如宫殿院子里
彩色的马赛克石片。

我站在阳台上
被笼在太阳的光柱里
像一道彩虹。

一艘远离陆地的渔船。
在薄雾中嗡嗡鸣响:
——漂在波浪上的奖杯。

光鲜的城市:
歌唱,传奇,数学——
但又有所不同。

2
一只牡鹿在晒太阳。
苍蝇飞来飞去,为了把影子
缝补在地面上。

3
一阵刺骨
寒风吹过今晚的房间——
如一串恶棍的名字。

蓬乱破败的松树林
在同一片悲凉的荒野上。
永远永远。

同为黑暗所生。
我和一团巨大的影子相遇
在一双眼睛里。

十一月的阳光——
我庞大的影子漂浮,
成为一团幻影。

那些里程碑,总是
站在它们的位置上。听:
一只野鸽在呼叫。

死亡向我俯下身。
我是一盘设定的棋局,而他
知道那个解法。

4
太阳消失,
拖船用斗牛犬的面孔
望着我。

在岩崖边
魔幻的峭壁显露的裂隙。
梦,和一座冰山。

山羊在太阳下
爬上斜坡:在它的火焰上
寻觅食物。

5
杂草,蓝色的杂草
像个乞丐
从柏油里冒出。

在秋天,暗淡的花瓣
和死海的漩涡纹
都显得一样矫揉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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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8:40 | 只看该作者
陆续跟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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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2-17 18: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徐冬 于 2014-2-17 18:53 编辑

徐冬组诗《春秋那个年代》

孔子

鲁国的水
是不是有灵性
他说:
逝者如斯
哀号的声音
就在这个时候
响起


尽其所有
让人们懂得
仁爱是什么东西
他背起一个包袱


一群衣衫不整的弟子
一架破旧的马车
就是他
全部的家当
长衫上
掸不去的尘土
在春秋时代招摇
游走几十年
留下一个字:儒
后人不懂
要说啥子

老子

无形的智慧里
要做到
无中生有
这是他的一种本事

他不需要
告诉我们
说的
是什么意思
上善若水
以及
平和的笑容
自然而然
他说
这就是:道
非常之道

拿掉形式
就是自在
他说
五千文字
一件工具
而已


墨子

两千年前
一双赤脚
一顶破笠
站在大地上
目光吓人

一把剑在手
非攻
止杀
一个流氓世界
由此诞生
他认为
这是
责任和使命

语言有时
改变不了
杀戮与流血
一种习惯
沿袭下来

我们看见
他的影子
在古今穿越
无法解决
冷兵器时代
就存在的问题
他的愿望
在江湖世界里


庄子

他是自由国度的
一只大鸟
飞行在
想象的空间

刀尖
在牛的身体里
自由舞蹈
就像他
击盆高歌
他说
子非鱼
不能理解
乐趣所在

狭处逢生
也是
活着的方式

思维的乐趣
在于
可以
延伸到
无人问津的
小巷
逍遥
唱歌
写生活日记


撒几粒种子
等待来年
发芽
然后
忘掉许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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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2-17 18:54 | 只看该作者
西安片段(组诗)
      
              □徐冬
站在
过去叫做
长安城的大街
身边走过的人
面孔陌生
找不到
印象中的古城
虽然
记忆的长安
一直熟悉

大雁塔

面对大雁塔
无话可说
相机用
不同的角度
完成
对大雁塔的
仰视

关于大雁塔
叙述的人很多
诗人、信徒以及
普通和不普通的人
亲近的感觉
源自于记忆和
诗人的描述

大雁塔在玄娤的身后
取经归来
玄娤走进慈恩寺
大雁塔装满经书和
西去的行程
玄娤在慈恩寺说法
等待的人
从寺外进来

塔的四周
散步的人看着
外地人不停走来
我在大雁塔下  
走了完整一圈
找不出
登上去的理由

         
古城墙

城墙在城市的中心

高筑墙是一种策略
因为这个原因
我们可以在过去的长安
现在叫做西安的城市
寻找一段有关
古代的记忆

城墙延伸
南与北各六公里
城墙宽大
自行车来或去
都在
一段历史里穿行

喧闹的大街和
远处的建筑
人们在城墙上散步
沉默的古城墙
活在
历史的记忆


西洋镜

一段童年在
千里之外的
大雁塔下停留
情景熟悉
几十年的跨度
装进一个小孔
画面亲切
童年的记忆
开始播放
那一刻
时间停止

兵马俑

人流的热度
不能停止泥塑清冷地
走在千年黑色的路上
等待一声令下
扬起蹄间的尘土
放开马车以及潮水的脚音

站在两千年的硝烟之外
遥远的古战场
刀光与车马
响在一片冰冷的记忆

列队的士兵与战车
跟随舞动的旗帜
奔走在出关的大地
那个年代
号声与鼓声
直指人心
灰色的天空
铺满大地

一场战争以及无数场战争
在安静中上演千年
喧闹的人群
穿不透锈蚀的铠甲
喊杀声响在时空之外
沉默的泥塑
等待冲锋的号令
与伫足观赏无关
              
         
法门寺

一种传说
慕名而来
人们走在千年的路上
寺北面的长安城
距离寺庙很近
长安热闹的八百年
寺庙安静
那个年代
佛塔
以怎样一种姿势
引领善男和信女
离开繁华的都城
行走在清冷的路上

走近佛塔
能够感受
佛祖传递的信息
佛光普照
温暖铺开
寺庙内外
没有远或者近

此刻  寺外的景区
以寺的名义
传播有关的消息
只是  与寺庙本身
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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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2-17 18:55 | 只看该作者
诗歌:使我们更纯粹

徐冬
 
 
    如果还有一种生活是比较纯粹的话,我想诗歌无疑是其中的一种。每一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生活的方式,有的喜欢生活丰富多姿,有的甘于简单清静。选择诗歌,就是选择一种诗意的生活方式。台湾诗人洛夫说:今天是需要诗意的时代。
  在这个充满物欲的时代,人的价值取向以金钱为评判标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今天,诗歌是渺小的,诗歌是清冷的,诗歌是不受人待见的文学类别。翟永明说,诗歌没有直接的功用,所以在这样一个比较功利的时代,这种没有用的东西自然会受人冷落。相较于小说,相较于可以排上富豪榜的郭某某们,诗人是清贫的。诗歌是不可经营的,因为它不是文化快餐,不能按字给价,就算按字论价,一首诗也确实不值几个钱。所以,选择写诗,选择诗歌生活就是选择一种不能致富发财的幽僻小径,这条小路前面是冷月,是人烟稀少的幽径,注定生活不热闹,也不精彩。
  但这条路可以使我们在浮躁的生活里保持一种纯粹,一种朴素与简单。生命有很多的表达形式,诗歌就是寻找表达方式的一种,我们选择诗歌就是寻找了一条诗意之路,诗意的生活,诗意的表达,这该是多么雅致的生活。因为诗意的生活,我们的灵魂就有可以寄放的所在,我们就能够在浊世里保留一份干净。我比较认同沈浩波对诗歌的看法,他说:写诗会让我自己觉得更像个人一样活着,你能找到活着的感觉,能找到生命的感觉,会觉得你更是一个纯粹的人。其他的东西都无法替代,因为其他一切都是交换,利益的交换,有非常具体的目的。只有写作是能够让你真地去进入生命的内部,让你去体验自己的生命,体验你自己活着的质量,体验情感的质量。于坚也说:不是诗歌在疏远大众,而是大众在堕落。诗歌实际上一直在一个正常的层面上发展。诗歌是无用的,在以最大的榨取利益为目的的时代,诗歌毫无利润可言,诗人要靠写诗富起来是不可能的,在这点上,它恰恰保证了诗歌写作的古典意义上的纯粹性。
  他们都不约而同的谈到了纯粹,诗歌是纯粹的,诗人在淡化功利心的前提下也是纯粹的。在当今这个时代,富起来成为人们追求的唯一目的,生活的诗意被消灭了。没有诗意的不是生活,而是人们生活的观念。诗人就是在所有人都觉得没有诗意的地方告诉人们,诗意依然存在。这是诗人自觉或者不自觉的一种责任,这是附加在诗歌之上的东西,选择诗歌就自觉担负起了这种责任。洛夫把诗歌的作用提得更高,他说,今天是一个需要诗歌的时代,“诗意地活着”不但是诗人的理想,也是民族提升境界的因素。有一句话说得好,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没有生命力的民族。那么没有诗歌的国度呢,音乐也被称为流动的诗,说明诗歌与音乐对于一个民族来说都是一种精神的需要,一种美的象征。没有诗歌与音乐,这个国家的人民是不是比较浮躁与空虚,生活充满功利而缺少色彩,人是不是变得更世俗。
  为什么诗如此无用还有这么多人在坚守,并且乐此不疲,正是因为诗歌纯粹性的特质所决定。从浮躁中沉寂下来,回归到诗歌本题,回归到诗意本身,诗歌的魅力不会因为欣赏的人减少而黯然失色,忍受寂寞应该是诗人生命的形式,也是对诗人的考验。正如有人对诺奖获得者特朗斯特罗姆的评价是:他的笔尖有天使栖居。因为,他只为诗歌而歌,从不迎合读者,更不会迎合任何奖项。他只是一位纯粹的诗人。在今年秋天绵竹作协举办的金秋诗会上,诗人何小竹的一番话我很赞同,他说自己现在经常反省,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我们每天都在接触大量的信息,但大多都是垃圾信息,就像电脑的内存,垃圾太多会使网速变慢,我们大脑也因为处理这些大量垃圾信息而受到影响,使我们的头脑逐渐失去清晰的思考与审视。这番话也代表了何小竹是一个纯粹的诗人,他希望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坚守自己的纯粹。诗人其实就是精神自传的人,而精神自传的最佳载体就是诗歌。拿于坚的话说,自古以来诗歌都是在无用的层面上存在的,它通过语言的返魅力量来为民族的心灵招魂,诗歌是盛放心灵的容器。
  越是纯粹的东西越接近自然,接近灵魂,触及灵魂该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生活,写诗就是对内心潜在意识的唤醒,就是用我们最本真的灵魂呼吸与吟唱,诗歌就是表达灵魂的歌者与最好的方式,因为一旦你写出能够召唤灵魂的东西,你所获得的快感、尊严感、存在感是世界上任何事情都不可比拟的,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愉悦,也就是心灵最自然的表达。诗歌就是我们的灵魂在自由歌唱,我们的手不需要思考,只需要跟随灵魂自由的点击与书写。我记得美国诗人惠特曼一句诗:我歌唱带电的肉体。仅就这一句诗,就说出了诗歌与人的关系。诗句的瞬间呈现如同我们肉体触电的感觉。没有触过电与半夜跳起来奋笔的人,不会有这么切身的感受。
  我一直比较喜欢一个词:诗心。诗是有心的吗?反过来说更恰当,有心则有诗。 宋代王令《庭草》诗:“独有诗心在,时时一自哦。”我对诗心的理解就是诗人始终在一个诗的状态里,这样的状态绝不是一时的灵感与即兴,而是一种如修行者一般,始终在一种氛围里,心始终处于一种行走的状态,诗意自然流动无处不在,只要有某一个情景或者一句话以及外在物的触动,就会诗意流泻。我对诗心的另一种理解是,诗心即禅心,当我们在对诗真切的把握,就像修禅找到了门径,境界只是修炼的进程不同,写诗仅是水平的差异,只要有了这样的诗心,你已经走在灵魂自由的诗意之路,你的愉悦发自你的身心,外界的繁华与喧闹与你何干?这该是拥有诗心的妙处吧。是不是有点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的感觉。我身边有几位写诗的朋友,我看到他们的生活像诗一样雅致和朴素,这样的生活态度,大概就是诗心在怀吧。
  诗意的表达如同禅的修炼,直入本心,是对生活最本质的呈现。诗不能解决什么,诗对于我们日常的生活不能增添或者减少什么,生活的质量不会因为诗歌的有无变得更好或者更坏,诗的表达只是一种呈现,一种对内心对灵魂最原始、最自然、最真实的呈现。诗歌只针对有诗心的人而存在,它使我们的灵魂找到表达的方式与路径,它使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世界面前保留那么一点灵魂的净土,它是我们堕落的灵魂回归家园看到的一盏灯。不仅为我们指引前方的路,还让我们的心里也点燃一盏灯,如寺庙里那盏不灭的佛灯,温暖明亮。
  诗歌又是无形的,是不可触摸的,所以它不是真切的实在,功利与虚荣离它很远,实用主义与它成不了朋友,它如同我们问佛,不可说,不可说。它无处不在,又如羚羊挂角无处可寻。对于有诗心的人,它是一种切身的感知。诗意的活着,这就是它存在的方式与价值。
  我们一直在寻找一种生命的表达方式,对于写诗的人来说,或者应该这样说,对于真正写诗的人,诗歌就是生命表达中比较纯粹的一种方式。直接、凝炼、纯然。
  于坚说:诗歌是他的存在方式。他的这首《只有大海苍茫如幕》做了很好的注释:         
    春天中我们在渤海上
    说着诗  
    往事和其中的含意
    云向北去
    船往南开
    有一条出现于落日的左侧
    谁指了一下
    转身去看时
    只有大海满面黄昏
    苍茫如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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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2-18 09: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徐冬 于 2014-2-28 10:09 编辑

梦回唐朝

             徐冬

比较亲切的
想法
全身充满暖意

李世民不会想到
武则天不会想到
唐玄宗更不会想到
一千多年后的
一个下午
我想到他们生活的土地和天空

长安街上
各色人种  来来往往
阳光温暖
冬雪柔和
马车的声音  传到很远

王维李白有
大把的空闲时间
身份自由
写诗很随便
水边的洗衣妇
对着戏耍的小孩
背诵白居易的《忆江南》
那种感觉
就像我们不自觉哼出的
流行歌曲

铺开的画面
在梦境
由远渐近
清晰的质感
伸出手
真实的把握

目光延伸
从遥远的古代照进现实
我看见朝代在一个又一个远去
唐朝  向我走来
时间停留在公元723年

人们从长安街的
屋里走出
看看天  看见我  
会意一笑
声音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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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2-18 09: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徐冬 于 2014-2-28 10:09 编辑

斯卡堡集市

       □徐冬

你去过吗
那个小镇
可以看见海
沙滩和月光
芫荽的气味
还有
鼠尾草与百里香
多年前
一个下午

天使
出现在
花开的后面
声音穿透
肉体
告诉灵魂
那一刻
我理解了
天籁之音

知道一个地方叫
斯卡堡集市
英格兰北约克
海边的一个
乡村小镇
传说
可以
借来忧伤的地方

第一次
真实感受一首歌
带着灵魂
飘飞天空
一位名叫
莎拉布莱曼的歌手
声音拉开天梯
带着我们
走上去
看海、阳光以及
乡村的忧郁

有人说
声音来自天使
歌声里的自己
很感性

你在音乐里
去过
海边的乡村
那里有
离家的士兵和
留下的少女

那一天
那一个下午
伤感带着翅膀
歌声降落
斯卡堡集市
我才知道
记忆中的歌名
一直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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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2-18 10: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洪朝晖 于 2014-2-18 11:12 编辑

盐客

洪朝晖

外公是盐客
卖盐
养家
有一天铺子被没收
有一天捡柴掉下悬崖
他的孩子们
把居民配的大米
掺进
红薯藤
鹅儿草
的汤里
有时候还有白白的
观音土
打牙祭
然后胀死一两个
饿死一两个
剩下几个
活在今天
很幸福
炒菜的时候
使劲放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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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2-18 11: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洪朝晖 于 2014-2-18 11:11 编辑

听老师讲孔子

洪朝晖

老太太没人扶了
小孩子习惯撒谎了
官员包女人了
百姓掀车子了
孔子就出来
说话
孔子是
蜘蛛侠
蝙蝠侠
超人

奥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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