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 续 与 发 展
重阳JM
流传与延续,创新与发展是辩证统一而又有着本质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流传与延续,是某事物原样传播扩散,或持续漫延的意思。创新与发展,则截然不同。它是推陈出新,是变异,至少是改革,从而促使事物由低级向高级进化演变的发展过程。
科学研究发现,许多昆虫如苍蝇、蚁子在远古时代与现今的形态没有多大差别,它们的形体只有遗传没有变异,所以它们只是延续而不是发展。许多被称为“活化石”的原始植物如蕨类,原始爬行动物如蜥蜴类,它们在亿万年的生存过程中,只有遗传而少有变异,所以它们的形态只是延续而不是发展,反而在退化。唯物辩证论与进化论表明,任何发展着的事物都是由低级向高级演化的发展的,否则就要固化,退化;不进则退,不能发展。可以说,如果只有生命的延续而没有发展,就没有人类的进化,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产生与发展。或者说,人类的发展不只是生命的延续,而是“传宗接代”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也不只是朝代的延续而是“改朝换代”的发展。正如“爷爷”生命的延续不是生命的发展,“爷爷”活一百岁一千岁也不会有生命的发展,而生命的发展在于子孙的传宗接代。遗传与变异就孕于这种“传宗接代”的过程之中,如果只有遗传而没有变异,事物就只有延续而没有发展。
就此而说到诗歌。中国远古时代的诗歌(民歌民谣),由没有文字的口传到有文字记载而产生的《诗经》,流传延续到今天或今后,仍有人熟记和仿作,但这不是它的发展,而它的发展是辞、赋、诗、词、曲。正如唐诗律绝流传延续到今天或今后,仍有人熟记和仿作,但这不是它的发展,而它的发展是宋词。“词”有近两千个词牌,在流传延续的过程中,大部分失传或少被人用,但其中一部分却流传延续至今甚至今后,虽被继续使用,但这不是它的发展,它的发展是“曲”,曲亦有近两千个曲牌,至今仍有一部分在流传延续中使用,甚至今后还会继续使用,但这也不是它的发展,它的发展是歌词、唱词,是新韵诗歌。诗词曲的流传与延续,那怕它流传延续至今后千万年,也不是它的发展。只要它固守旧式而不改革,不创新,不变异,它就不是发展,仍然是流传与延续,仍然是格律诗词曲而不是别的。中华民族的诗歌从远古发展到唐宋元,形成了诗词曲,并不是极限,并不是最高峰,并不是最高“级”。“格律”固式的形成,是诗词曲的极限,是诗词曲的最高“级”,但不是中华民族诗歌的极限,不是中华民族诗歌的最高“级”。中华民族诗歌不可能从此停止不前,不可能从此不再变异,不再发展!中华民族语言的“韵律之流”是鲜活的,是永恒的,从远古到未来,将长流不息。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美”的诗歌,亦是鲜活的,永恒的,从远古到未来,必定也是长流不息的。它必定要遵循自己的自然规律而自然发展。新华新韵新诗歌,新韵歌词,是中华民族当代语言“韵律之美”的最鲜活最典型的代表和象征。它的形体千变万化,不固一式,它的传播方式,传播深度和广度,随着科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要比唐宋元时代诗词曲的传播方式,传播深度和广度强千万倍。难道提倡新韵诗歌不应该吗?难道主张复古格律诗词曲才是正确的?难道纵容无韵伪诗的泛滥才是发展方向?!
在此顺便说一句,就当今的无韵诗而言,它不是中华诗词的发展,也不是中华民族诗歌的流传与延续,更不是中国诗歌的变异与创新,因为它不是诗!它是“分行的散文”,它是中国诗坛上的“诗妖”,“诗怪”!何谓“妖”?何谓“怪”?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凡不是人的东西变成了“人”,即为妖精,即为怪。如狐狸精,树妖,水怪等等,现代社会出现的“变性人”,女变成了“男”,男变成了“女”,人们称它为“人妖”。那么,在诗界,“散文分行”便成了“诗”,你说它不是“诗妖”,“诗怪”吗?!“除妖灭怪”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传统习俗与意志,诗坛上的“诗妖”不除,中国人民是不会罢休的!
任何发展着的事物,都是以继承为基础的。也就是“遗传”与变异。任何“变异”都不是“凭空”而出的。中国诗歌亦然。中国诗歌从远古到现今的各种诗体的出现,都是在“前式”的基础上创新与发展出来的。唐诗律绝主要是五七言四八句几种体式,而“词”却是“诗式”的拆分、伸缩、增减变幻,再融入当时的新语词汇,从而演化出两千多个牌式。因而更加细致与灵活,更便于演唱与传播,更加适应人类语言思维与思想感情的复杂化。这是发展,这是进步,这是“升级”。而“曲”又在“词”的基础上,增减聚合,推移变幻,再次融入当时的新语词汇,也演化出了两千多个新牌式,促成了诗的新发展。这是中国诗史上诗歌发展最活跃的时期,也是诗歌发展最辉煌的时期。然而,格律“固化”,不符合诗歌的发展规律,正相反,它是诗歌发展的“绊脚石”。中华民族诗歌发展到了诗词曲阶段后,似乎是停滞了下来。中华诗词作为中华民族诗歌的象征,似乎完美无缺,永世流芳,不再发展了。而“五四”新文化运动却又一脚踢开了它,将国外的“分行散文”当作“新诗”引进中国,经八十多年的探索与炒作,成了今天这个模样,竟然至今还没弄出个“标准”来。难道这就是中华民族诗歌发展到“现代”的“样子”吗!或者说,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流”的诗歌至“曲”之后,就“断流”了吗?被誉为“诗国”的中华大地从此就成了“无韵伪诗”的天地了吗?再者说,现今提出的中华诗词曲的“复兴”,就是中国诗歌的发展方向吗?就是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美”的诗歌的新发展吗?很显然,都不是,统统都不是!
那么,什么是中国诗歌的新发展呢?什么是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美”的诗歌的发展方向呢?什么是继“曲”之后的新诗体式呢?什么是中国诗歌“韵律之流”上的新“浪花”呢?很显然,是新韵新诗歌!
新韵是最适应中国当代社会高科技发展的诗体形式,以新韵歌词为象征的新韵诗,其传播方式,传播广度与深度,是任何诗体所不能相比的。那些印在书报上的诗,摆在书架上的诗,压进箱底里的诗,知它读它记它传播它的人有几个?你不觉得可怜吗?即便是被称为世界上发行量最大的《诗刊》上的无韵伪诗,知它读它记它传播它的人有几许?与新韵歌词相比,它还能骄傲得起来吗?当然,有些别出心裁的谱曲家也为无韵诗谱了曲,也被一些唱家唱了出来,但那情景又如何呢?它离开了曲谱还是诗吗?你不觉得可悲吗!
无韵诗不是诗;旧韵格律诗是流传和延续,而不是发展;新韵诗才是中国诗歌的创新与发展;新韵才是中华传统诗词的“遗传”与“变异”, 才是中国诗歌“韵律之流”上的新浪花!发展被中国广大的诗歌的真正的发展方向!人民群众所能听能懂能唱的新韵诗歌,才是作为中华民族语言“韵律之美”
2003.3.18
首发2003年5月《新韵》总35期。
认知•样板•形式
重阳JM
《诗刊》2002.8•下半月刊30页,“新诗标准讨论(四)”,编者的“开场白”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强调的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条条框框,而是对诗歌艺术一种健康的、具有精神指向的认知方式。”这句话简单地说就是:“标准是一种认知方式。”如此说来,诗歌的标准不在诗歌本身,而在读者的“认知方式”。或者说,诗歌本身没有标准,所谓标准只是读者的“认知方式”而已。正如说,当打开报刊时,报刊上的文章是什么体裁,不是文章自身“决定”的,而是由读者“认知”的。读者认它是小说便是“小说”,读者认它是诗歌便是“诗歌”,读者认它是散文便是“散文”。而不同的读者将有不同的“认知方式”,因而将有不同的“认知标准”,从而也就有了不同的“认知结果”。也就是说,前者认知为“小说”的,后者可能认知为“诗歌”,再者可能认知为“散文”。 这可真叫“读者是上帝”,上帝决定一切了!这正是《诗刊》之所以称“分行的散文”为诗歌的根本原因或“依据”。这也恰恰是《诗刊》所“强调的诗歌标准”是“认知方式”的诡辩术。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还应该有个“认知方式”的“标准”才能避免“混乱”。如果是这样,那么《诗刊》所讨论的就是“标准的标准”了。话说到这儿了,先请问一句:《诗刊》究竟在“玩”什么?!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各有其独具的特性,人们是根据其独具的特性来“认知”各种不同事物的。事物的特性是事物自身的“独具”,如果不是“独具”,便不能根据这种特性来判定是“什么”。再者说,事物的特性是其自身所具有的,不是人们所“赋予”的,更不能由人们的“认知”“不认知”而改变。正如“指鹿为马”,鹿有鹿的“独具特性”,所以称它为“鹿”,不能因人的“认知方式”不同而改变。说到文体,小说,诗歌,散文,各具其自身的特性,不能由读者的“认知方式”如何而改变。就说诗歌吧,诗歌有诗歌独具的特性,那就是节奏和韵律。正因为它独具这种特性,所以它才成其为诗歌。否则,它就不是诗歌而是别的什么了。所以,不管你的“认知方式”如何,诗歌的特性是不会改变的。诗歌就是诗歌,不是诗歌也不会因人的“认知方式”不同而成为诗歌。这就是我们之所以称“无韵诗”为“非诗”“伪诗”的根本原因!
在“新诗标准讨论(四)”中的文章里另有这么一句话:“至今尚没有一首诗歌可以被指定为样板,必须这样写,否则就不是诗。”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诗歌没有样板”。不过,这句话似乎不够准确,应该说“新诗没有样板”,或者说“无韵诗没有样板”。然而,这样说也不大符合现实。因为现实中,在新诗大奖赛中有获万元大奖的诗,难道那也不是样板?如此说来,“新诗没有样板”和“新诗没有标准”是同出一辙的诡辩词。因为,所谓的“新诗”,实为“无韵诗”。而“无韵不成诗”。那么,无韵非诗怎么会有诗的标准呢?又怎么会有诗的样板呢!
“样板”是体现“标准”的,新诗没有标准,怎么会有样板呢?可以说,每一首“有韵诗”都可以成为“无韵诗”的样板。因为它“是诗”,“必须这样写,否则就不是诗”!为什么“有韵诗”可以成为“无韵诗”的样板呢?因为有韵诗“符合标准”。“符合标准”就成了样板!它的标准是什么?就是“有韵”。“无韵诗”没有韵,“有韵诗”当然可以成为它的“样板”!“无韵不成诗”是中华民族几千年诗史所遵循的自然规则,由不得谁“认不认知”!
在“新诗标准讨论(四)”中的文章里还有这么一句话:“值得担忧的是,……更多的诗人把才华浪费在了对形式的追求上。”其实,这种“担忧”“值得”而又不“值得”。因为,万变不离其宗。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它们的变化必须在它们恒定的本性中进行,否则变亦未变或成为另类。诗是一种有节奏有韵律的文体。所以,“韵律”是诗的恒定本性,是诗的最起码的标准。这就是说,有了韵律才“是”诗,没了韵律就“不是”诗!无韵诗的始祖惠特曼花费了一生的才华追求着把“散文分行成诗”的形式。他追求的结果是全世界的效仿者“分行写散文”的风潮;中国诗人追随了八十多年的结果是“无韵伪诗”的泛滥。这种形式的追求,违背了诗的恒定本性而最终变成了另类。他们遭到自然规则的惩罚也是自然的。这就是中国古训“随心所欲,不逾矩”的道理。
“形式”是事物的外部特征,是由内容决定的。就是说,是内容决定形式而不是形式决定内容。形式与内容是辩证的统一,变与不变也是辩证的统一。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是在其恒定的自然法则中进行,否则,变亦未变或变成另类。也就是说,“形变”不是真变,只有“质变”才是真变。“披着羊皮的狼”是中国的一句名言,是对形式问题的最形象的描绘。披着羊皮的狼它还是狼;打扮成人模样的猴子它还是猴子;惠特曼用分行的形式写散文,中国人误称它为诗。实际上,它还是散文而不是诗!
2003.4.8
首发2003年5月《新韵》总33期。
新韵诗歌理论的历史使命
重阳JM
“没有伟大的理论,便没有伟大的实践。”可见理论的重要性。但理论的重要性只有与理论的“需求性”一致时才起作用,才能“伟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说明“实践”的重要性。但实践的重要性只有与实践的“需求性”一致时才起作用,才能“伟大”。
任何革命的初期,都“需求”理论的先行。革命的行动只有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才能成功。否则,必难成功。中国历史上的多次农民运动的失败,便是前车之鉴。近代的历次革命也不例外。如果没有正确理论的指导,或者某一时期的实践脱离了正确理论的指导,都有失败的惨痛记载。然而,在正确理论指导下的“失败”,也并非没有。同理,超前的理论在没有实践的“需求”时,尽管是正确的却被诬为“谬论”的先例,也屡见不鲜。
说到诗歌,准确地说,中国新诗歌,在洋理论的指导下,经过近百年的洋探索(实践),其结果如何呢?是无韵诗在中国的泛滥!这说明了什么?能说明外国诗歌理论的不正确吗?
中国新诗的实践,应在中国诗歌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才有结果,外国的诗歌理论与中国的诗歌理论由于语言文字的不同和思维方式的不同而不同。汉语文字“音形义”一体这一独特性决定了汉语诗歌的独特性。进而也就决定了汉语诗歌理论的独特性。是“独特性”!而不仅仅是民族性!或者说是与民族性溶为一体的“独特性”。正是这个“独特性”决定了汉语诗歌字、词、句整齐相对和不整齐相对都是自然的“可能性”。这是任何外文诗歌所“不能”的。这一“独特性”对中国汉语拼音文字来说也是“不能”的。正是这一“独特性”决定了中华诗词和中国楹联的自然产生和必然存在,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自然现象,也是必然现象。这就是中国的“国宝”,这就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中国汉语文字的独特性是中国诗歌理论的“核心”。中国诗歌的一切理论,如果丢了这个“核心”,必将一塌糊涂!中国新诗八十年的实践,恰恰反证了这一点。因此说,中国诗歌形式的整齐相对与不整齐相对,韵律节奏的和谐等,都是由中国汉语文字的“独特性”来决定的。中华民族语言文字千万年发展演化而成的汉语“语法”,是中华民族的语言大法,文字大法,是神圣的国语大法!中国诗歌的“章法”是中国国语大法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发展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能是继承而不是抛弃。容不得任何人的胡诌乱扯,容不得任何崇洋思想的瞎胡闹!新韵理论的宗旨,就是继承诗传统,弘扬诗精神,维护中华民族语言大法、文字大法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也正是新韵诗歌理论的历史使命!
在中国当代诗坛浑沌的状态下,在只认旧体诗与无韵诗双轨并行的理念下,要径渭分明地辩晰新韵的路子,认清诗坛三足鼎立的局面,为新韵开辟一片晴空,是十分艰难的。这不是仅仅靠几声喝喊,几句说教就能完成的,更不是仅靠蛮劲拼搏所能成功的。在这关键的时刻,理论的重要性和实践的需求性都是十分迫切的一致的。因此,现今的理论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不是太宽了,而是太窄了。在这无韵诗无限膨胀的诗国,无处不在为无韵诗盲从。人们割裂了“双百方针”,只强调“百花齐放”而不“百家争鸣”。这也许就是“文革”时期“派性”与“引蛇出洞”的余悸犹在吧!“派性”二字,成了五雷轰顶的字眼儿。因此,长期以来人们口口声声高喊着“不要派性”,却是惯用“只说自家好,莫说他家坏”的手法,束缚别人手脚,抢占自己地盘。而现实世况又是怎样的呢?是旧体诗与新诗一起被冷寞。只不过,旧体诗因固守而自然被冷落,无韵诗乘中国崇洋大潮之势兴风作浪而貌似兴旺罢了。新韵诗由于缺乏理论的创建,缺乏深入广泛的理论宣传和概念化宣传,只依附于民歌、戏剧和歌曲作迂回发展。因此,新韵理论的创建必然要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层层拨开迷雾,才能诗空晴朗。有人说,新韵理论的空谈不少了,还缺乏实践的充实。新韵的现状一是多局限于新韵古体这一块儿,视野狭窄,概念模糊,认不准象征性的现代的新韵作品;二是民歌、戏剧唱词及新韵歌词不被认作“诗”,更不被认作是新韵的形象代表;三是习俗印象中将顺口溜,打油诗,自度曲取代了新韵的形象 ……。简单地说就是,新韵在明增暗长中形成的强大优势还没被世俗认可;新韵的发展趋势还没被诗界摆上位置;中国诗坛三足鼎立的局面还在形成中,发展中。因此,当前新韵理论的宣传尤为重要。现在新韵理论的宣传不是多了,而是不全面,不深入,不广泛。还有许多是非没有辩明,还有许多迷团没有解开,还有许多空白有待于填补和研究。
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拨开迷雾,创新韵一片明朗诗空!
2003.4.20
首发2003年7月《新韵》总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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