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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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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2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5-3-12 07:52 编辑

重要通告

近期,有些人【包括各别编辑】,利用论坛老总提倡【不予禁言】的空子,粗暴干预、指责他人的创作自由。对于老总提倡的【自由表达,文明辩论】视而不见。利用诗歌和他人的网名,进行奚落、嘲讽、攻击、谩骂,由此多次引发事端,甚至对骂、混骂。严重影响了论坛的正常秩序,破坏了论坛和广大诗友和谐交流的氛围,对网站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极坏的影响,引起广大会员【尤其一些新注册会员】的强烈不满,许多会员对此纷纷投诉,要求对这些人从严处理。对此,论坛编辑部,对这样的人员提出严正警告,【为了给各别人留下改正的机会,在此暂不提名批评】。至今日起,如果再发现有人重犯上述错误,论坛编辑部将给以删帖并警告,第二次再犯的,将给以禁言处分【编辑首先引发事端、并谩骂他人的坚决予以解职】。【中国诗歌流派网的声誉和形象不容践踏!】敬请广大会员予以监督,并及时向论坛负责人进行通报。
论坛编辑部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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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21: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5-3-12 07:47 编辑

请全体会员尤其管理层编辑人员务必引以为戒,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记老总【自由表达,文明辩论】的提醒,把论坛打造成为一个更加健康、文明的诗歌平台。

本通告以前,即2015-3-11日以前既往不究。11日以后,如果有人非要以身试法【再(首先)挑起事端,开口骂人——不论他是什么人【编辑、主持、编委】将一律按此通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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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3-11 21:3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必须有,必须的。问好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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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21:4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一个健康、优秀的诗歌平台,必须保证【自由表达,文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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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3-11 21:4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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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21:4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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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3-11 21:5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论坛编辑部决定,强烈谴责破坏论坛正常交流气氛的行为。
持不同观点、在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情况下也不要互相攻击和谩骂,和观点相同的诗友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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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3-11 21: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不管做出何种决定总有人钻空子搞反动,就不反省自己,真是让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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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3-11 22:13 | 只看该作者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3-11 21:51
支持论坛编辑部决定,强烈谴责破坏论坛正常交流气氛的行为。
持不同观点、在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情况下也不要 ...

支持并遵守通告,附议梁老哥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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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3-11 22: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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