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张无为老师,以下是”大明定南朱曦“的原文:
《死亡之诗》是半死不活的诗。为什么?写诗的死了,但是他涂抹出来的仓颉造的字还活着!为什么说他死了呢?因为,他想扼杀字圣仓颉。——按照“作用力等于或大于反作用力”这个原理,其人必死无疑!
——此等造句,不过神经病患者呓语耳!——
“北极熊的果实”?纯粹是非法(语法)自度语!北极熊结不出果实,它只会下崽:北极熊崽!崽是动物,果实是植物。——如果连天地间一般常识都弄不懂,那还有资格写诗吗?简直是唯恐“流派”不乱而竭尽低能和稀泥而已!建议法老对此等乱臣贼子禁言!!!
不思悔改的搅屎棒——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一味挖苦人家,对人进行攻击,这是什么样的道德思想品质?
张无为老师如何看待这样的事情?请拿出个公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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