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说要舍弃韵味,也没说改写,发挥。我只是说不能亦步亦趋,当中文当英文用,把英文格律当成中文格律。反过来说,中文的七律是不是非要翻译成每行七个字,或者七个音节才能保持原诗的韵味?并且平仄对仗都要在英文中表现出来?
英文诗歌动不动每行就十几个音节,我们读起来并不沉闷,因为英文像流水一样,哗啦啦地就流出来了。我们非要用同样的顿数去翻译,那就会造成厚厚的一堵墙,看起来就闷的慌。
我们的格律诗,最多七个字。我们的词,长短结合。而这些都不是偶然的,是根据汉语的特点经过长期的实践产生的。
把外国格律诗翻译成中国格律诗,我认为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用中国现成的格律,二是创造新的对应的词牌子,像我的那位朋友做的那样。而新的词牌也毕竟是要基于汉语的特点,加入外国诗的元素,而不是亦步亦趋的模拟,因为汉语不是外语,不能模拟,反之亦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