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叶如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以一首押韵诗挑战各路诗界高手/论诗歌声韵》

[复制链接]
41#
发表于 2015-12-16 15:1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7:11 | 只看该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12-16 15:15
转韵、交叉韵而已,不足为法也。此类韵制,纯粹是扼杀情思自由的刀俎;此风万不可长......


各位尽可以自由地写, 看看能否比我这没有自由的更好。
你可以一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7:13 | 只看该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12-16 15:15
转韵、交叉韵而已,不足为法也。此类韵制,纯粹是扼杀情思自由的刀俎;此风万不可长......

一个事物, 不是你用个名词就可以否定或者贬低的。
如果是“而已”, 你不妨写一个来。

我断定你没有那个能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15-12-16 18:4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2015-12-16 18:5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
发表于 2015-12-16 19:2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7#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9:34 | 只看该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12-16 18:43
既已认定其落伍于新诗创作时代,再去为之,岂不贻笑大方,自己打自己耳光耶?

你不打自己耳光, 很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2015-12-16 19:3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9:42 | 只看该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12-16 18:54
人类自由鲜活的情思
不喜欢戴着脚镣手铐高歌低吟
未来的新诗坛

不管用什么方式, 只要能写出优秀作品就行。
你不妨用全自由体写一下这个题材。 看看能否写得比我的好。
其他诗友也可以写。
如果比不过, 那你说的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9:42 | 只看该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12-16 19:28
既然你断定,那就赐一首吧——

中国当代诗坛一瞥

这首以前读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5-1-9 15:38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