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语言文字很有意思,同样一句话在不同的场合用,就有完全相反的力量。以前有人评论薄小凉的诗歌,有一句尤佳,“写诗是一种天赋”,对于她那个人确实很合适,写的精彩量也不少,用这句来概括自己的喜爱之情很好。有时想要批评一个人,怎么讲都不够味,也觉得“用写诗是一种天赋”,这种冷冷的下结论式的句子也很合适,毕竟把自己的否定与愤怒感情也充分表达出来了。
而 对于宗小白,我觉得适合后一种用法。这句评语我也说过阿色,都想用司空见惯的小平淡写出真情来,小白是有些无聊,阿色是试图往里添加历史和民俗的成分以增色,但都力不从心,且不说二人的逻辑对错,语言尚需训练,只说最重要的一点有没有一种足以打动人的感情,诗意也缺。如果说写诗的话,恐怕还都需要阅读更多诗歌作品,才能对诗歌的本质有更深的感受,对本质有所感悟后再搞清自己想要表达什么,最后在字词上加以磨炼。阿色可能懂得这种东西,但是他写不出来,而宗小白则是没有认识到这种东西。但两人在一些语言文字的基础上也都存在相同的毛病。如某些娇柔的字词,某些掉书袋的毛病。
薄小凉写家庭的那几篇尽管文字,你因为其中某一句就深深被打动了,我觉得她确实是接触到了诗歌实质,懂得咋样抒最深的情,像那种云淡风轻的写法,像写平淡的小事物,薄也曾写过,却构成了一个整体形象。如果要说对平淡事物的观察和提取的话,小凉绝对是个好手,在她的领域。
我曾经说过,诗人的标准在现在时代大大降低了,只要诹几篇证明自己有这个爱好,就可以写诗或评诗了,当然在这种大潮下,又混进一批投机分子,写诗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墙里开花墙外红,有时只是为了证明一下自己是先锋派。因此诗歌的标准和天才的标准大大降低。一个9岁小女孩能写诗就是天才,写的一般,眼里司空见惯的应该是小孩看到的那些东西,无法令孩子惊艳,更无法令成人惊艳。一些人之所以这样轻易地下结论,真的是因为我们见识如此之小,因为在拥挤的评论中早已丧失了自己的独立判断和立场,更不用说那冷静的智慧。
孟诗人吆喝了一番看不见了,阿平号称自己喜欢西方诗,只学会了形式,还有所谓的101诗评论也都昙花一现,包括小易大人等等被发现过的诗人,到如今能被记得和赞美的能有几人,大浪淘沙下来的也都各有各的理由。
说了别人未必同意,但是说总比不说强!看看同样是写疯女人,别人和小白写的如何。
《疯女人》
大楼拐角里黑色的一堆。是人
是一个不干净不齐整的女人
蜷缩在一床破棉絮下
阳光能照见的半边脸
聚光灯般,放大了
她的不正常
我看见她时,她正
手拿木梳在头上用力
东一下西一下,机械缓慢
她没有梳掉草屑
没,梳直乱发
要用多久,她
才能梳理出来从前的那一天:
在自家洒落阳光的房间里
对着一面明亮的镜子
一边梳头,一边
在心里问着某个人
“我,好看吗”
手
如果你像我一样,经常路过八佰伴商场
就会时常看见那个女人
如果运气好,冬天的午后,有点阳光
也会像我一样,不知不觉
把她的头发,看作两股黑白丝线
当然,观察得再久,你也不会记住她的脸
只有在接她找回的零钱时,你才有机会,见她抬头
不过,转瞬,你就将她的脸、表情
还有头发什么的,完全忘光
你只记得,这个坐在大厦楼宇下
靠织补为生的女人,一双手,冻得通红
就像,我记得的那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