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急救医疗法案(EMTAL)并由里根总统签字实施,法案规定医院急诊室必须接受前来急救的病人,不得因为病人没有保险或无钱支付医疗费而拒绝治疗,也不得因为病人的年龄、种族、宗教、国籍或性别而加以拒绝。这项法案的通过,使得许多没有医疗保险或低收入者可以得到急症救治,也就是说,因为急救医疗法案的实施,得到急症治疗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力,受到联邦法律的保障;而无条件给与每一个急症病人治疗是医院的义务,受到联邦法律的监管。
急救医疗法案虽然规定急诊室不能拒收病人,但没有规定在病人无医疗保险或付不出医疗费的情况下谁来付账。据《洛杉矶时报》的报道,2008年全美无医疗保险就诊病人的账单,高达560亿美元,这部分钱便由医院、保险公司、病人、政府以及慈善机构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