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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渡:诗歌流派是自我安慰的大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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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发表于 2014-4-17 08:48 | 只看该作者
朱荣兴 发表于 2014-4-17 08:40
你先署上真姓名,另换下娘娘腔照,再与您说

和你这样的草莽说到这里为止。
说句激烈点的话,和我谈诗歌,你功力、修为、品行都还不够资格,所以我们以后不要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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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发表于 2014-4-17 08:52 | 只看该作者
朱荣兴 发表于 2014-4-17 08:40
你先署上真姓名,另换下娘娘腔照,再与您说

要想写诗,你先学习怎么做人,怎么说话。
不要以为我是在批判你,你应该醒悟了,我是在帮助你,不希望你再有不文明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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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发表于 2014-4-17 09:05 | 只看该作者
浅眉秋水凉 发表于 2014-4-17 08:48
和你这样的草莽说到这里为止。
说句激烈点的话,和我谈诗歌,你功力、修为、品行都还不够资格,所以我们 ...

和你这样的草莽--------------文明吗?你在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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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发表于 2014-4-17 09: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朱荣兴 发表于 2014-4-17 06:54
写诗不足一年,也吹大泡泡

那要写多久才可以吹呢?这孩子,说话的思维逻辑都是问题,赶紧回家吧。哦,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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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发表于 2014-4-17 09:21 | 只看该作者
朱荣兴 发表于 2014-4-17 08:23
我懂的,他亦不懂!他懂的,我未必不懂!你知啥

讨论、切磋、砥砺是一件好事,会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充实各自的立论。观点的差异也十分正常,但在交流中,一定注意一个界限和原则——哪就是只能对事(以及对方的观点),切切不可跑偏,把矛头指向个人,那样,必然事与愿违,本木倒置,把一场很好的讨论搞成一场互相攻击、辱骂、两败俱伤的混战。这是交流的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希望大家再发言时,请注意自己的言行,务必做到——【对事不对人】!!!如果哪位再违犯这条原则,那么,为了维护广大会员的利益和流派网的声誉,我们不得不采取管理手段——【屏蔽该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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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发表于 2014-4-17 09:21 | 只看该作者
浅眉秋水凉 发表于 2014-4-17 08:31
我觉得,你最应该懂的是-----知道什么话应该是斯文人说的,什么话不应该是写诗歌的人说的,什么话是男人 ...

讨论、切磋、砥砺是一件好事,会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充实各自的立论。观点的差异也十分正常,但在交流中,一定注意一个界限和原则——哪就是只能对事(以及对方的观点),切切不可跑偏,把矛头指向个人,那样,必然事与愿违,本木倒置,把一场很好的讨论搞成一场互相攻击、辱骂、两败俱伤的混战。这是交流的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希望大家再发言时,请注意自己的言行,务必做到——【对事不对人】!!!如果哪位再违犯这条原则,那么,为了维护广大会员的利益和流派网的声誉,我们不得不采取管理手段——【屏蔽该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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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发表于 2014-4-17 09:22 | 只看该作者
林黎 发表于 2014-4-17 06:42
这个帖子俺有同感~让一些门外汉来做编辑什么的~修养也差;
搞到后来就连流派也称不上了~不过是一伙伙的 ...

讨论、切磋、砥砺是一件好事,会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充实各自的立论。观点的差异也十分正常,但在交流中,一定注意一个界限和原则——哪就是只能对事(以及对方的观点),切切不可跑偏,把矛头指向个人,那样,必然事与愿违,本木倒置,把一场很好的讨论搞成一场互相攻击、辱骂、两败俱伤的混战。这是交流的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希望大家再发言时,请注意自己的言行,务必做到——【对事不对人】!!!如果哪位再违犯这条原则,那么,为了维护广大会员的利益和流派网的声誉,我们不得不采取管理手段——【屏蔽该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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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发表于 2014-4-17 09:24 | 只看该作者
南山匹夫 发表于 2014-4-16 21:24
在流派网任职.不是只有一个小朱荣兴.韩庆成老师当引起重视了.

讨论、切磋、砥砺是一件好事,会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充实各自的立论。观点的差异也十分正常,但在交流中,一定注意一个界限和原则——哪就是只能对事(以及对方的观点),切切不可跑偏,把矛头指向个人,那样,必然事与愿违,本木倒置,把一场很好的讨论搞成一场互相攻击、辱骂、两败俱伤的混战。这是交流的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希望大家再发言时,请注意自己的言行,务必做到——【对事不对人】!!!如果哪位再违犯这条原则,那么,为了维护广大会员的利益和流派网的声誉,我们不得不采取管理手段——【屏蔽该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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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发表于 2014-4-17 09:25 | 只看该作者
万宽 发表于 2014-4-16 21:18
以后,希望有更多这样的帖子,可以增加点击量。。。

讨论、切磋、砥砺是一件好事,会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充实各自的立论。观点的差异也十分正常,但在交流中,一定注意一个界限和原则——哪就是只能对事(以及对方的观点),切切不可跑偏,把矛头指向个人,那样,必然事与愿违,本木倒置,把一场很好的讨论搞成一场互相攻击、辱骂、两败俱伤的混战。这是交流的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希望大家再发言时,请注意自己的言行,务必做到——【对事不对人】!!!如果哪位再违犯这条原则,那么,为了维护广大会员的利益和流派网的声誉,我们不得不采取管理手段——【屏蔽该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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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发表于 2014-4-17 09:26 | 只看该作者
荒原猛士 发表于 2014-4-16 15:20
我也觉得应停了,或者1年后,看到讨论的人终于明了

讨论、切磋、砥砺是一件好事,会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充实各自的立论。观点的差异也十分正常,但在交流中,一定注意一个界限和原则——哪就是只能对事(以及对方的观点),切切不可跑偏,把矛头指向个人,那样,必然事与愿违,本木倒置,把一场很好的讨论搞成一场互相攻击、辱骂、两败俱伤的混战。这是交流的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希望大家再发言时,请注意自己的言行,务必做到——【对事不对人】!!!如果哪位再违犯这条原则,那么,为了维护广大会员的利益和流派网的声誉,我们不得不采取管理手段——【屏蔽该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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