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3-10-27 08:37 编辑
幽林石子 发表于 2013-10-26 19:30
容忍一个会员“胡乱”投票,就会有更多个会员乱投票!
有几句话我一直没说。既然是诗赛,那么每个会员都有参赛的权利,同时也就具有了投票和被投票的权利。一个会员无论怎么投票都是他的权利,【连号投票也是他的当然的权利】,他就认为1——9号是他心目中的佳作,甚至,他还可以连投10——20号,或者20——30号,你不能因为他投了连号就认定他【胡乱】投票。反证:被他投了连号的几个会员一旦参赛也就具有了被投票的权利,谁也没有权利因为他们几人的号连在一起就剥夺他们的被投票权。你可以认为连号中的诗歌不好,但你无权否定他人的自由投票权。如果连号中的几位诗友一起站起来质问你,为什么剥夺他们的被投票权,你怎么办?恐怕你只有一个办法:【认错。道歉】。我想,汤汤主持坚持的就是这一点,只不过你没有认识和理解到而已。幸亏诗赛组委会没有规定【连号投票作废】,如果那样规定,也就犯了和你相同的错误。
当然也可能存在【另一种:可能】但是,我们却不能以我们的主观猜测而取消人家的投票权,【法律是认定证据的。】
【这里的关键词是:一个会员他有选投全部参赛作品中任何一首作品的权利。同理,所有参赛作品中的任何一首都有被选投的权利。【不管它是否连号】。明白了这一点,还在僵持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