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是南北老师的跟帖内容,我感觉他这个理论和标准就很好——
“赞同。
“流派”和“群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所谓诗歌流派,必须具备基本的三个要素:倡导者、理论主张和一定数量的追随者。这个在佛教里面,叫做“佛、法、僧”。无论宗教、政治或文学艺术方面的派别,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缺一而不能成立。由此,可见所谓的“诗歌流派”,应有极强的人员或写作方向上的选择性,也就有着极大的排他性,而非临时“拉壮丁式”的聚集。而诗歌群组,则是由于地域的方便或职业的接近而形成的一种人员聚集。这样的聚集,一般没有相同的理论主张和方向,自然也出现不了有影响和号召力的倡导者。往往是随聚随散,热闹一时,绝难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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