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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面埋伏
半斤雨水
■ 黄灿然
近来我频频跟雨遭遇,
好像它不知怎的要来改变我。
今天我上山,又碰到它,
当我走进一个密林遮蔽处,
突然一阵喧哗,
远远看见一片蒙蒙雨
像晨雾穿过树林
徐缓而至,下雨的范围
只有半个蓝球场那么大,
当它逼到我面前,
我本能地往路边侧了侧身
让它过去,一滴也没沾;
接着又是一阵喧哗,
又有一阵蒙蒙雨
徐缓而至,像一位跟在姐姐背后的
美丽而温顺的妹妹。
我来了灵感,改变主意,
我想既然我有这个缘份
要一而再地跟雨遭遇,
既然它不知怎的
好像要来改变我,
我就索性让它
淋个够,跟它
溶为一体吧,这念头
刚萌生,我已
上前将它拦住――
我没有拦住它,
它穿过我,像穿过一棵树,
在我身上留下约莫
半斤雨水,刚好足够
将我淋透。
黄灿然:1963年生于福建泉州,1978年移居香港。1988年毕业于广州暨南大学。现为香港《大公报》国际新闻翻译。曾任《红土诗抄》主编、《声音》诗刊主编和《倾向》杂志诗歌编辑。著有诗集、译文集多部。2011年获华语传媒文学奖年度诗人奖。
徐 江:兼容古诗意境与弗罗斯特美式乡土诗风
黄灿然是当代卓有建树的翻译家、诗人。其诗风往来穿梭于日常和书斋玄想。与他多年来致力于欧美现代诗的移译有所分别,他的作品呈现出一种更为复杂的现代性与新诗媾和的样貌,这在当代的新诗作者里,是具有普遍意义和代表性的。
《半斤雨水》所触及的题材,在中国悠久的诗歌传统中并不少见,在格律诗中,它们通常会以《山中遇雨》这类题目出现。汉语诗进入新诗诗写时段以后,这类题材依然有,却难出佳构。一来是诗人们的诗写思维要么刻意受西化时尚和时政大潮所裹挟,沉湎于赤裸裸地抒情或叙述,对情感的抒写变得粗陋;二来是现代汉语相对古典诗歌,反而更不懂得“词语通心之妙”,囿于现代汉语语法的唠叨。此两点,成为新诗普遍的样貌与征候。
本诗显示出了作者的某种尝试。把途中遇雨比成路遇女子、遭逢姐妹;人与阵雨的倏忽离合,被写成雨穿物而过、穿人而过。有惊喜,也有恍惚、怅然。这恍惚、怅然里有某种通往古诗的意境,这惊喜,则似乎离着弗罗斯特那股美式乡土诗风更近。两者兼容得不错。惟新诗臃肿的语体,有些限制作者想象的发力。日后修改,如果能在简洁上精进,会更具惊艳。
世 宾: 他仿佛与世界达成了和解
黄灿然是一个技艺纯熟,有较强观念、诗歌视野宽阔的诗人。他早年的诗论《在两大传统的阴影下》,可以说明他已超越依靠情绪或灵感推动写作的阶段,进入对整体诗歌历史的判断和自觉选择道路的阶段——这是一个诗人走向成熟的体现。
从黄灿然这些年的写作看,他选择了日常和身边事物作为写作对象,他仿佛与世界达成了和解,创伤性的生存处境和历史叙述没有纳入他的表达范畴,他更注重平常之物所蕴藏的意味和诗性。《半斤雨水》正是他近年写作的有机体现:一个情之所至的念头和“半斤雨水”,就恰到好处、不多不少地改变了一种习惯了的状态,其中的意味可以多层次去体味。这里面可以看到秩序的溢出,看到对性情的欣赏,看到生活禅的附着或者说出现。黄灿然这种写作选择,也许与他久居香港有关,在他的诗歌中,紧张感、伤害的痛和荒谬感消失了,生活展现了有意味的一面。这种写作的成立可以在他者的写作中得到印证,弗罗斯特写自然和劳作中富有诗性的事物,里尔克只关心“天使”行列的事情,就如海德格尔所定义的“诗人不关心现实,只耽于想象,并把想象制造出来”。问题是这种写作必须有信仰和“世界文化”(语出曼德拉斯塔姆)支撑,但对于汉语写作,文化的异化使抽离了时代痛感的诗意建构显得轻浮。
黄灿然的写作,在提示超越传统的阴影存在于个人的生存和个体的生活里,但问题是个体也在秩序的规范里。这就为我们的写作提出了要求:既要有挣脱整体束缚的个体,又要有建构个体丰富性和深邃性的能力。
黄灿然地实践是有益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超越传统的努力和选择,看到诗人的心性和智慧在写作中的重要性。
西 渡:好诗人有时也会让人失望
黄灿然是一个技艺纯熟,善于处理日常生活题材,从中发现诗意的诗人。黄灿然好沉思的气质让他能够在日常题材其发现不同寻常,从而把题材的具体性转化为主题的普遍性。但是,好诗人也会写坏诗。尤其在处理日常生活这类散文题材时,如何跨越散文的界限,使散文的题材变成诗的,随时考验着每一个诗人,一不小心,诗就会堕入散文。
这是一首在日常遭际中处理自然主题的诗。它写到人和雨的遭遇,写到雨“不知怎地要来改变我”,而且以把“我”淋透的方式实实在在地改变了“我”。“它穿过我,像穿过一棵树”,“我”经由雨的加冕,似乎也获得了自然的身份。这大概就是诗人所希望达到的人与自然的“溶为一体”。但是,这样的意思和这样的表达并没有超出散文的范围。它的感情是散文的,文思的推进是散文的,节奏也全然是散文的。也就是说,我们所期待于诗的东西,在这首诗里注定要落空。作为散文,也许我们可以夸赞它的朴实无文;但是在一首诗里,朴实无文必须和深沉的情感、特异的感觉、令人惊异的意思结合,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风格的优点,否则无文终究是无文。这首诗中,最“诗”化的表达可以说是标题的“半斤雨水”了,散文中我们很少用“斤”、“两”来衡量雨水的大小、多少,但是这个表达在诗中恰又是突兀的,并没有诗的逻辑的必然性,很难融入它整体的散文氛围,反而成了这篇“散文”的败笔。
这首诗看起来写得很具体,表现了我们的日常经验,实际上却是抽象。诗中的雨是下在一个抽象的空间中,你说它下在唐朝也好,说它下在明朝也好,下在民国也没错。总之,这场“雨”与我们当下的经验是隔绝的。这大概就是我们对它始终感到隔膜的原因。
吴投文:把细节中隐秘的诗意提炼出来
看这首诗的标题,觉得甚是不解,怎么会是“半斤雨水”而不是“一场雨”呢?这恰是此诗的奥妙所在。一首诗中藏着悬念并不奇怪,难的是这个悬念不是故作高深,而是在生活中发现的某个细节和细节后面咀嚼不尽的意蕴。发现细节是对诗人的一个考验,把细节中隐秘的诗意提炼出来,是一个更大的考验。我想,诗人黄灿然定是一个有心之人,而且不失童稚之气。一场雨在他的笔下,变得像一个游戏,这就不是世故之人的心境。
一场雨不管你愿不愿意,它总要到来,躲开它也是一个人的本能。在诗人看来,遭遇一场雨却是缘分,是缘分自然就不能错过,因此,诗人突发奇想,改变主意,“我就索性让它/淋个够,跟它/溶为一体吧”,这个念头刚一萌生,诗人就想上前把一阵蒙蒙雨拦住,这不是童稚之心又是什么?当然,一首诗如果停留于此,恐怕还是对某种现象的描摹,并不值得深究。此诗带给读者的出其不意之处,还是对现象的穿透和扭转,在现象中发现生命之中某种隐秘的改变。一阵雨自然是拦不住的,最后诗人被雨淋透,在身上刚好留下半斤雨水。
我思索其中的因果,实际上因与果却是模糊的,而半斤雨水大概既是原因,亦是结果。这就是诗人对于生活中隐秘诗意的发现,此一发现既不关乎经国之大事,亦不关乎善恶之辨认,而只是诗人内心的修养。诗人写的只是日常的心境,写内心的颤动,在细致处用力,流露出来却是性灵的真实。
敬文东:呈现日常生活的神秘性
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只能呈现唯有小说才能呈现的东西。诗又何尝不如此呢?问题是:什么才算只有诗才能呈现的东西?最近二十多年来,批评界乐于谈论诗中的叙事问题,仿佛它真的成了一个问题。问题是:叙事对于诗意义何在?这两个问题相加得到的问题是:唯有诗才能呈现东西可以由叙事来呈现吗?黄灿然的《半斤雨水》可以成为这个问题聚焦的对象。如今的中国,早已进入新闻业的黄金时代,人咬狗早已不配成为新闻;小说叙事尚且不是新闻业的对手,又何况诗歌中的叙事。诗只有另辟蹊径,转而呈现日常生活的神秘性,即为何事情偏偏如此?具体到黄氏之作,问题变成:为什么“下雨的范围/只有半个蓝球场那么大”?为什么不多不少,“半斤雨水,刚好足够/将我淋透”?这都是神秘无解的,而神秘之所以为神秘,就在于它的无解性;凡事后可以给出解释的,都称不得神秘。而所有的日常生活都是叙事性的,因此,唯有叙事可以帮助诗呈现唯有诗可以呈现的东西。以此为基础,批评才有能力评价一首诗的好坏与成败。
赵思运:一次生命的“洗礼”
全诗以“我来了灵感,改变主意”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后两次出现了两次“好像它不知怎的要来改变我”,但是体现的精神态度完全不同。
第一次出现“好像它不知怎的要来改变我”呈现的是诗人主体的消极态度,面对一阵蒙蒙雨的到来,诗人是被动的、躲避的态度。“雨”本来是人与大自然相协调的关系,曾几何时却形同陌路。现代人的生命陷于物质功利泥淖而越来越麻木。第二次出现“它不知怎的/好像要来改变我”,则是积极主动的承担,“上前将它拦住”,“索性让它/淋个够,跟它/溶为一体”。此时,“雨”成为自然生命的隐喻性呈现,意欲达成诗人主体与自然客体之间“天人合一”的境界。
这种转折基于一种“灵感”,两场雨就像先后跟连的姐妹带来的灵感。这种觉悟,是大自然对现代空心人的唤醒与激活,使我们重新找回原初的生命感性。“它穿过我,像穿过一棵树,/在我身上留下约莫/半斤雨水,刚好足够/将我淋透”。黄灿然的这“半斤雨水”,不是自然意义的雨水,而是赋予了灵魂洗礼的意义。“雨水”作为自然的化身本是无形无量的生命喻体,却以“半斤”来进行数字化修饰,反讽意味十足。
向卫国:当一个现代诗人邂逅一种古老的诗意
如果在我们生活的城市做一项调查:你有多少年没有淋过雨了?我相信会是一个有趣的结果。在一代又一代人古老的记忆中,淋雨曾经是生活的常态,也是诗意的一个源泉。“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志南和尚《绝句》)“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杜牧《清明》)“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张志和《渔歌子》)但是,曾几何时,我们却只会隔着玻璃窗看雨,或者在商场的空调吹拂下一边继续闲逛、一边等待外边的雨停风住。总之,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不让一滴雨沾湿衣裳,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做到了。
诗人黄灿然偶然在山中遇雨,起初出于现代人的新“本能”,把它“让”过去了,“往路边侧了侧身/让它过去,一滴也没沾”——因为这场雨真小,小到“只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但诗人很快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诗人没有说,读诗人却感受到了。
好在这一场雨只是跑在前面的“姐姐”,还有一个更温柔的“妹妹”接踵而至。诗人这一次绝不会再放过,它让雨水从自己的身体上穿过,“像穿过一棵树”,终于收获到了“半斤雨水”。这是诗人十年来,或者二十年来的唯一收获吧?诗人同样没有说,读诗人却同样知道。
坦率地说,读这首诗,有两个地方让我始终感觉到不适:一是诗歌两次提到雨水是要来“改变我”;二是诗人将第一场雨过去后,我认为他会产生的某种“不对劲”的感觉,表述为一种“灵感”到来。前一个地方诗人也许是有点自作多情了,这种美丽邂逅怎么会有任何的目的呢?后一个地方,我觉得作者没有抓住发生在自己心里的那个最准确的感觉,那不应该是所谓“灵感”(听起来好生硬)。
所以,今天我们如果也有幸邂逅一种古老的诗意,也许会成为对自身诗歌能力的一种考验。雨水原本只是一种自然,现在却成为古老的回忆和想象之物,一旦猝然相遇,毫无准备的我们,很有可能在张惶失措或者麻木失感之余,来不及产生出古人那样的心理、审美及语言反应。本诗作者显然具有上等的才力,却也并非完美无缺。
韩庆成:拦下,或足够消耗
淋雨的经历每个人都有,黄灿然的淋雨却颇具戏剧性——从起初不想被淋的“本能”躲避,到“改变主意”“索性让它/淋个够”的坦然面对,再到“上前将它(雨)拦住”的主动出击,使“人”与“雨”之间原本客观、简单的关系,变得曲折、生动起来。
诗人起笔就让这场雨显得不一般:“近来我频频跟雨遭遇,/好像它不知怎的要来改变我。”改变一词,让雨从自然界的水分,变成仿佛具有智慧的对手。这个对手频频出现,似乎来者不善:“当它逼到我面前,/我本能地往路边侧了侧身/让它过去,一滴也没沾;/接着又是一阵喧哗”,逼、喧哗,是“不善”的证词。就在读者要看诗人如何反应的时候,诗人的笔调突然一转:“又有一阵蒙蒙雨/徐缓而至,像一位跟在姐姐背后的/美丽而温顺的妹妹。”姐姐、妹妹的出现,是诗的亮点,体现了诗人独到的观察,以及“化敌为友”的情怀,诗人从躲避到出击的心理变化,由这三句做了巧妙铺垫,也让诗人要与雨“溶为一体”有了充分的理由。然而,诗人未能“拦住它”,这场“妹妹”一样的雨并非诗人想像的那样“美丽而温顺”,而是“穿过我,像穿过一棵树”——在雨眼里,诗人不比一棵树高级。
读到这里,有必要探寻这首诗究竟在表现什么。是一场失败的情事吗?我认为不是,虽然诗人设置了妹妹、溶为一体的障眼法。我更愿意把它放在现实的背景下解读,如此,“将它拦住”这个“动词组”就凸显了重要性,因为它意味着阻止,还有阻止不了时“足够”的消耗——“半斤雨水,刚好足够/将我淋透”。这样,诗中借雨出现的“姐姐”,以及跟在姐姐后面的“妹妹”,就不是一个性别概念,而是时序概念。这场揉入了作者人生经验的“雨”,就是对当下现实演变的感怀。
杨小滨:一次相遇的片段
与自然的相遇,在传统的诗里,通常是抒情主体对自然客体的投射和观照。黄灿然的这首诗则提供了一种不同的方式:“我”和雨的遭遇被铺展成一次事件。诗中的时间是否真实发生过,可能并非问题的关键。关键是,诗中的叙事并不仅仅是小说式的事件记叙,而是将戏剧性的场景浓缩在一个小小的片段里,建构了一次超越了现实事件的诗性体验。
由此,这一次与雨的相遇也就没有用纪实的手法来简单描述。先是感到雨“逼到我面前”,这里“逼”字显然对雨还有相当的拒斥感。奇特的是,当“我”出于本能闪躲到路边时,雨竟然一滴未沾。不过当雨再一次到来时,“我”的心情有了全新的变化。诗人把一阵阵到来的雨比作接踵而来的姐姐和妹妹,让本来恼人的雨获得了清新的愉悦感,乃至于某种性感的诱惑。当然,这是一场山林中的雨,意味着这场雨携带了自然的润泽,和姐妹的女性形象所可能蕴涵的滋润相呼应。
想要“拦住”雨,无非是想把雨拦在自己的身体里,体味与女性般的自然相拥的感受(我曾在自己的诗里用过“女雨”一词)。但雨水并不驻留,直接“穿过我”,并“将我淋透”——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瞬间享受呢?
徐敬亚:他玩儿的,正是超越人的尺规的“诗意栖居”
黄灿然这首诗写得很好玩儿。全诗,明亮……光滑……愉悦……如果你从里面读出游戏心理,读出愉悦,是好的。如果你能读出第二层,体味出生存中的神性,就更好。
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这句话,已经被人们说烂了。这话其实是荷尔德林的一行诗:“人充满劳绩,但还/诗意的栖居在这片大地上”。究竟什么是诗意栖居?黄灿然这首诗即是一例。
对于意外的一场雨水,诗人在心理上把它分成了两场。第一次本能地躲避,这正是荷尔德林所说的“人充满劳绩”,属于一种动物挣扎。第二次诗人进入雨,却突然来了灵感。从“美丽而温顺的妹妹”开始,诗意出现了!在物我相遇中,诗人反客成为主宰,雨则成了诗人的猎物。一场落汤鸡的遭遇,变成了一次美丽的爱情游戏。无论“姐姐”,还是“妹妹”,都是诗人臆造。一旦突破了“人的尺规”,苦难的生存中便出现了神性。如荷氏所说” 只要良善和纯真尚与人心相伴/他就会欣喜地拿神性/来度测自己”。于是就诗意栖居了。
从操作上看,诗人对自然界的表述准确、细微、惊美。
这场人造游戏的结局,重现了自然的强大。仅仅不足“半个蓝球场”的雨云,足以把一个人全部淋透。人太小,诗人再次返回了“人的尺规”。
半斤,简直是天平般精细的感觉。假想,改成《一阵雨水》,这首诗失掉一半味道。
31行,过于散文化,完全可以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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