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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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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周刊281期的巜七律 月影观感》严重不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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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17-11-9 20:02 | 只看该作者
沐雨 发表于 2017-11-9 19:57
看到你和龙女在群组的对话,请问你说的那个写诗妹妹是谁?怎么变成夜母叉了?龙女说别提这个帖子,什么丢 ...

别扯到我头上来,我是旁观者,有一说一,不会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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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017-11-9 20:05 | 只看该作者
楚南玉童 发表于 2017-11-9 18:37
张老师好,还在争执呀?不累啊.

小龙女! 发表于 2017-11-9 19:01
我给你提帖子


想不到写诗的妹妹怎跟夜母叉一般,难怪武松要发威

小龙女! 发表于 2017-11-9 19:06
谁啊??


就那七律声讨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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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7-11-9 19:09 | 只看该作者

楚南玉童 发表于 2017-11-9 19:08
就那七律声讨贴上


哦,,那个贴子啊,别说了,丢脸

——我想告诉你:  写诗不丢脸,写不好也不丢脸,你知道什么是最丢脸的吗?那就是某人和几个男人网络乱情,被他人追着骂,才是真丢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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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20:09 | 只看该作者
张无为 发表于 2017-11-9 19:47
回答过的莫重复,接我新话题哦

我没看见你什么新话题,你依旧在重复你说过的道理。言语不同,说的意思是一样的,你在千方百计维护这首所谓的诗。所以,我的这几个帖子也就仍然能回答你刚才发的几个帖子。仍然适用。不要回避实质性的规则性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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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20:18 | 只看该作者
张无为 发表于 2017-11-9 19:47
回答过的莫重复,接我新话题哦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那么复杂,可以说是常识共识的问题,不需要旁征博引。这种引证解释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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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17-11-9 20:26 | 只看该作者

请问小姐姐,你说的“这个七律“”丢脸对吧?”你不觉得有的人还真的不要脸,你没觉察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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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21:30 | 只看该作者
我只能依据诗歌评论的客观标准,极力排除任何干扰及其企图,对这首诗进行评判
这首诗,单就格律而言,在平仄、对仗、孤平诸方面,均存在问题。这样的东西能算得是“七律”吗?“七律”二字应该删除!去掉了这两个字,什么异议也没有了。“七律”,不是装饰品,它是一种诗体。
孩子们都知道游戏要有规则的道理,而老大成年人却要执意回避,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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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21:49 | 只看该作者
小圈子里的一贯出面的卖力打手(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对其他会员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严重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极力干扰破坏这次诗歌评论交流,企图把它引入歧途。她为什么如此猖狂?为什么如此有持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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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17-11-9 22:02 | 只看该作者
王燕燕 发表于 2017-11-9 21:49
小圈子里的一贯出面的卖力打手(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对其他会员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严重侵犯公民的人格尊 ...

马甲,有种报上名讳,何必无故攻击她人?你攻击我可以,你攻击梁老师,张老师就是不行!你把他们整下台,你能上去吗?你能指导周刊吗?你有那个能力吗?跳几下行几步,都是不敢真身的东东,你才是有恃无恐吧?想借用此诗来攻击一大帮人,是站不住脚的,没有一句可以成立的。马甲,你再有能力也敢不走谁,流派网不是你家的,你能代表韩总下逐客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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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2017-11-9 22:05 | 只看该作者
王燕燕 发表于 2017-11-9 21:49
小圈子里的一贯出面的卖力打手(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对其他会员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严重侵犯公民的人格尊 ...

树倒猢狲散,你在怎么血口喷人去的就是去了,有能力你推翻流派论坛所有的管理人员,你一人上,看看能不能一句顶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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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017-11-9 22:09 | 只看该作者
王燕燕 发表于 2017-11-9 20:09
我没看见你什么新话题,你依旧在重复你说过的道理。言语不同,说的意思是一样的,你在千方百计维护这首所 ...

你竟然说“没看见你什么新话题”,那只能说你睁着眼不承认或者不想深入交流学术,或者说你是为了捏造什么小圈子进行攻击,而且以小圈子心理。就此请打住,我也不再与你讨论。
如果你还想真正就诗说诗,可以接着你“没看见”的回答,睁开眼即可。晚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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