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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蛇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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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你可以自豪地说:我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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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22:48 | 只看该作者
木斧 发表于 2015-2-26 21:57
你也太认真了,别人挺谁关我们什么事?法老培养出了这么个学生,甚感可惜,不出两年,绝对给毁 ...

在潘加红的一个读诗笔记里看到过木斧的名字和诗,是说煤矿工人的苦难与无助的!不知道是不是你,那诗是对困苦的控诉,是对冷漠的寒心!推己及人,怎么不能看到无助的余秀华被人扶住而稍许的感到一点欣慰呢!都说抛开诗品,论人品,没有同情心,没有爱心,人品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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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5-2-26 22: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委鬼走召 于 2015-2-26 22:58 编辑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2:39
看你们这言论,你们根本就没有看我写的是什么,而是打你们自己的官司!
我可没有评论余秀华的诗有多么成 ...


如有误解。歉。我的阴毛当令箭说,是讽人,不针对余。余自出名获利,是好事,与我本无关。我所坚持的,是诗学立场。荡妇体,非我所提,也不赞同。写阴毛,写睡你,没什么。荡妇不荡妇,归她老公管;是大众的口味选择而已,是社会现象,并不代表余诗主体是这些。我们主要看诗。我意是,余诗有天赋,但欠底蕴,少节制,多模仿,社会上的人捧倒罢了,圈子的朋友捧,就有混淆视听之嫌,得出来讲几句。再者,余的成功,与法老的荣耀,我个人觉得没有很大的关系。法老自有法老作为诗人的价值和尊严。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法老自己如果觉得荣耀,或他人觉得是法老的荣耀,我也没有办法。我只讲明我的观点而已。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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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5-2-27 00:27 | 只看该作者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2:48
在潘加红的一个读诗笔记里看到过木斧的名字和诗,是说煤矿工人的苦难与无助的!不知道是不是你,那诗是对 ...

余秀华的成功没人说啥,应该说,你很懂得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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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5-2-27 04:18 | 只看该作者
这些说法套的有些牵强 您是在劳动仲裁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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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2-27 08:53 | 只看该作者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2:09
只当无聊和他们打嘴仗玩儿。再说有对法老不敬之处,我与法老,交接不多,只为敬佩其人。余诗有天赋 ...

他们哪里了解法老?所以,只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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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5-2-27 08:58 | 只看该作者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2:48
在潘加红的一个读诗笔记里看到过木斧的名字和诗,是说煤矿工人的苦难与无助的!不知道是不是你,那诗是对 ...

是我。我的痛点是呼应与这一个时代,她的痛点来自她的身体,这是区别。没有人品,哪来的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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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5-2-27 11:26 | 只看该作者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2:39
看你们这言论,你们根本就没有看我写的是什么,而是打你们自己的官司!
我可没有评论余秀华的诗有多么成 ...



引蛇珠完版:“看你们这言论,你们根本就没有看我写的是什么,而是打你们自己的官司!
我可没有评论余秀华的诗有多么成功,我说余秀华作为人成功了,这里有王法的功劳!她是诗人,因为她在写诗!她得到了社会的爱护,给她出版了诗集!
王法培养余秀华成为诗人可敬,他说余秀华的诗排在第五第六的,我还觉得王法说得过分呢!
我在这里说的是爱的权利!人人都有爱,不要用荡妇体来羞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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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5-2-27 11:52 | 只看该作者
王法本来就是个自我骄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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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5-2-27 11: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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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5-2-27 11:5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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