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参加全省报纸副刊好作品评选,一位副刊编辑请我读他笔记本电脑上他写的散文。我告诉他,一定要把形容词从文章中“干掉”,多用名词和动词,要去“烟火气”,要返朴归真。
曾经,我也为自己“会用形容词”而沾沾自喜。现在则钟情于内敛、舒缓的叙述。说起来就这么简单,但我走了很多年才明白个中道理。一首诗,首先要是美文(鲜有形容词的美文),然后才是美诗,美文是“台阶”,美诗即“远方”。
美文是“通透”的,结结巴巴、扭扭捏捏就是不通透。有人说,好文章是世间的一脉山、一条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天然的(天生的)。如果还有一点刀凿斧痕,那就是不自然的。好作品要是鬼斧神工。“通透”即不需要解释。有人说,诗是不可译的。我要说,诗是用不着解释的。
真诗人均是“天才”,其所出作品,不仅仅是要无中生有,还要是世间之绝无仅有。
无中生有需要与众不同的发现。别人讲过的属于陈词滥调,只有未经别人道及的,才是发现,才可能从无到有,而且必须是真理,不会被任何质疑和辩驳所击倒。
我说的“天才”是加了引号的。在长诗《鸿雁,或雁南飞》中,我是这样说的:“所谓鸿鹄之志/本属天性。但我也会在湖畔起舞/就像一些人会说唱/一些人会耕种。所以我的尾巴较短”。说唱与耕种,既是社会分工,也有一个社会角色的问题,关键在于“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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