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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经典》第43期:雷平阳《杀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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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09: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品
《杀狗的过程》

作者
雷平阳

创作时间
2009年

推介词
他是近年来活跃的一线诗人,著有诗集十余部;曾获鲁迅文学奖、人民文学奖、十月诗歌奖等多种奖项。
他认为,每一个细小的东西,一朵玫瑰花,一朵满天星,在某个季节的时辰,他可以打开你另外一个世界之门,这个门就是天堂之门。这也许跟一些宗教信仰有关,但是它是一种延伸的,是人类童年期的一种记忆。
辛泊平:《杀狗的过程》中的狗,却用它的鲜血改写了人脆弱的信任。那条被主人谋杀的狗,一次次逃离屠杀现场,又一次次爬回屠杀现场,同谋者只有两个,一个是狗信任的主人,一个是狗无边辽阔的忠诚。也就是说,被屠杀的对象亲自参与了这场屠杀。这是一种让人心灵不安的屠杀,是不同于悲壮殉国或殉情的惊心动魄,它接近恐惧,粉碎善良。
老孙 :《杀狗的过程》……透过残酷的生活表象我们看到的是人性与兽性的倒置。真正显示人性之美的是“狗”,而本该具有人性之光的“人”却变成了“兽”,诗人不动声色地诉说了一个关于欺骗与忠诚话题。
第五届华语文学年度诗人授奖辞:他以诚恳的地方性视角,有力地抗拒了世界主义的喧嚣,正如他的目光在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间移动,同样能够发现令人惊骇的人生面貌。……雷平阳的写作,已经成为新一代诗人走向成熟的象征。


小结
本期“重读”评论达25篇,可见大家的热情。对于一首5年前就产生影响并有既定评价的诗,重读有相当难度,但许多评论还是找到了新的视角,亦有新的思考。如:新泽飞翔从“暴力”切入;革命家以书信方式;刘斌深入到震撼究竟来自哪;古岛就三个向度展开(“狗”勇于献身值得商榷);何均从现场感分析;花一仆将其改写成散文就语言艺术比较(认为该诗与诗相去甚远的结论简单了);明月清风认识到该诗绝不仅仅取笑狗的奴性、愚忠(说五次杀狗暗示人受教育的五个阶段牵强了)。
此外,映阳子以旁批式参与(但认为“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可以不要,最后一句还是散了主题值得研究);天露认为本诗是对人性和奴性的双重解剖;落晚星沉就诗的感官刺激思考(人类不会失去忠诚,公平,正义等离题了);吴谨对照北岛诗歌名句分析(说狗的悲剧是真善美的悲剧欠妥);围围看到了其反讽手法,特别有对五次杀狗的五个深意的概括。皿成千“我提出批评的同时也成了自我批评”耐人寻味(“观众马而失健蹄”未说清楚);皎皎月白发表不同的意见(无所谓残忍、背叛之说则不确);张予“像一架老式摄像机”的比喻独特;金川诗歌介绍杀狗方法(图真够血腥,怀疑这只狗急了却不跳墙则脱离了文学个性评价);小月亮直言该诗诬蔑人性,可惜未延伸(制造恐怖感目的是想吸引读者的眼球,有偏颇);许晓鸣看到该诗闭门造车是刻意而为;息红泪以半文言文话语评论;于贵锋的三种读法新颖(第二点未展开);王树强从镜头嫁接等方法分析;夏文成看到狗自身的局限性、劣根性;荒原猛士比对艾青《我爱这土地》深沉而高贵情感,如果深入会更好;曾正贤思考了“伪陈述”及与新闻的关系。
以上各篇可谓色彩纷呈,作者见仁见智,当然局限难免,或可进一步澄清。


重读
1、新泽飞翔:真相与麻木•文学艺术与“暴力”
2、革命家:致诗人雷平阳的一封信:杀狗诛心!
3、刘斌:双重结构与深层意蕴
4、古岛:《杀狗的过程》的三个向度
5、何均:冷峻的叙事与呈现
6、花一仆:《杀狗的过程》是一篇不错的散文
7、明月清风:偶然之痛

推介时间
2015年1月16日




杀狗的过程

            雷平阳

这应该是杀狗的
惟一方式。今天早上10点25分
在金鼎山农贸市场3单元
靠南的最后一个铺面前的空地上
一条狗依偎在主人的脚边,它抬着头
望着繁忙的交易区,偶尔,伸出
长长的舌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
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
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
可是,这温暖的场景并没有持续多久
主人将它的头揽进怀里
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
它的脖子。它叫着,脖子上
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迅速地
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
有些抖。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
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
但是,这也是一瞬而逝的温情
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
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
它叫着,脖子上像插上了
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力不从心地
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他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如此重复了5次,它才死在
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
让它体味到了消亡的魔力
11点20分,主人开始叫卖
因为等待,许多围观的人
还在谈论着它一次比一次减少
的抖,和它那痉挛的脊背
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

       (载《晚报文萃》2009年第2期)



1、真相与麻木•文学艺术与“暴力”
  ——读雷平阳《杀狗的过程》

             新泽飞翔


在这之前,我读过这首诗,也见过一些相关评论,其中调动我的情绪参与进来,不能不说是因为读到了秦志良《警惕暴力文学蔓延》,其对文学中“暴力”的激进反应,倒使我开始关注起“暴力”与真相,以及在治疗人心的麻木方面可能起到的作用:人心的麻木是否来自我们对于事实与真相的掩埋与隐藏?以我的理解此诗确实给阅读者提供了不小的想象空间与深度,传递了某种可贵和有益的东西。一条忠实的狗,在相依相伴的主人的屠刀下辗转返顾,直至死去的行为描述引人动容,而这里有人们习常中不愿触及揭示的某种生存真实与真相。
有什么比死亡更能打动人心。阅读者分明可以从某种“它物”的命运蹉跎与转折中感受到同作为生命形态而存在的某种人的自身的“危险”,而这或可被认为是“暴力”的原因所在吧。以我的理解这首诗恰恰是奔此而来的,人在感受“它物”的命运的同时,也在打量与考量着自身,狗主人五刀才把狗杀死与其说是狗主人笨,倒不如说是写作者正是通过这种描述来往返地冲击人性的底线,而这无疑是会由人性的触动而造成人性觉醒的后果的行为方式,这应该才是作者这样使用语言的原因与目的所在。
与政治的改换甚至投机性相比,人性有其无法替代的稳定性,而人性的建设将可能作为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保证,衡量政治的标准,并以群体的方式对社会政治起到制衡作用。而这通过文学作品展现出来,也即是文学社会功用的作用与体现。从这方面来说,有关死亡的“暴力”似乎是更有优势与有用的工具。
显然,这种“暴力”来自事实与真相。在很多时候,我们许多人并不情愿了解某种事实存在的“真相”,其原因或许是在于某种真相对灵魂的针灸与其说是在治疗,不如说是在折磨。人们习惯像鸵鸟那样,把头埋到沙里就以为危险不存在了,于此也许就并不意外了。作家张贤亮写过一本小说叫《习惯死亡》,仅就标题而言我们知道,某种结局,即使无可避免,但了解它绝对是无害的,至少我们可以知道我们可以做什么,该怎么做。一个人只有了解了死,才可能真正地了解生或者人生,他的人生才是完整、有深度的。生存的愿望与秩序要求才可能由此而生由此而建立,所谓“向死而生”或正是出自此意吧。而习惯来自于不习惯与陌生,与仓促没有准备而言,了解真相似乎对人更有优势,人确实可以在某种前提下进行综合考虑,甚至是趋利避害。
作为现代文明的一种法律表现,现代国家的法律一般都有“保证国家公民知情权”的条款,而这是作为一个国家公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必备条款。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这个不想听,那个不敢看、不想知道,他能否知道自己的公民权在何时何地被侵犯,如何保证现代文明所给与他的这种保护不会因此而丢失,又如何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国家的公民。与封建国家权利集中于统治者不同的地方在于现代国家的社会权利是分配到每个公民手中的。故此,不回避了解的死角,敢于了解面对事实与真相,做明白人也是一个现代人所必备的基本素养。
就所谓的“暴力”而言,如果他能唤起或者激起一个人或者人群的人性要求,让他们能够从愚昧麻木的不自主的奴性时代回归到自主自立的现代社会,那么这至少会对于改变一个国家的精神面貌有益,或者说它对精神麻木的一种“国民病”的治疗会起到极其有效的作用。也许这需要时间,也许这还需要更多的艺术作品,更多人的努力。
就雷平阳这首诗而言,文学艺术的这种题材性的努力与其“震撼”效果而言可以说是成功的。这首诗的另一巧妙之处在于借用一个有着某种历史文化记忆的围观者的角度进行描述,其中的“暴力”真相与一般大众的伦理愿望产生了极大的道德反差,写作者借这个旁观者的视角,使“红领巾”“小红旗”这样的极富某种时代特质的文化元素顺理成章地融入了作品之中,使作品具有了历史与现实的深度与内涵。在首诗中狗主人、读者与有着玩味某种“历史”文化心态的描述者之间,形成了在一首诗中有三种文化心理与观念并行发展又相互碰撞的语言奇观,我把这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口语写作的精髓与奥妙之处。这也使得“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与“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以及“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几个看来相互对立与冲突的行为描述变得与语言逻辑相符与无可挑剔了。
当然本文的一个瑕疵之处,似乎是在“这应该是杀狗的/惟一方式。”的起句上,如果其是出于对狗主人五次杀狗而不死的情节描述进行维护而言,又有生硬与牵强之嫌。就文本写作方式而言,其似乎是在直奔主题,作为作品主线又有“急功近利”之嫌。这里使用“似乎”是因为我还不能确定其是因为写作者的原因造成,还是这种口语使用有所局限所致。当然或许真正完美的东西并不存在或者很少,就本诗而言尚有不少本文未及探讨的“好处”,我想这也是造成其能反复为人解读的原因所在,故在此我使用了“瑕疵”之说,就优劣比例而言,这里是指在口语艺术价值与不足之间,我认为用“瑕不掩瑜”进行评价是恰当的。

                                              2014.12.28

       (发表于 中国诗歌流派-论坛-诗歌评论,2014-12-29 17:29)


2、致诗人雷平阳的一封信:杀狗诛心!

                    革命家


您好,诗人:
接下来我要表达的,或许是从诗歌的角度,或许不是;
或许是从我的角度,或许你的,或许都不是。
我一遍一遍地阅读《杀狗的过程》,一遍一遍地设想要以何种方式告诉你我在里面所看到的,或者想到的——那些与此诗有关的,或者无关的东西:

(一)灵魂:这应该是杀狗的,唯一方式
全诗读完,这应该是我,唯一记住的一句。
或许有人会因为这一句而嘲笑你:告诉你吧,雷平阳,杀狗的方式千千万,绝对不是你说的仅有这一种。如果你不知道,我可以给你列举几种,乱棍打死、三步倒毒死、套索勒死……看到如此评论的人我不禁悲从中来,你们是怎样可笑的一种人啊,和这首诗歌里的那个狗主人又有何区别?
诗人,我且问你!
说这是杀狗的唯一方式,是你不愿意再看到或者知道其他任何一种杀狗方式,还是你只想简单的告诉读者,那只可怜的狗,除了被摧毁的身体之外,真正被杀死的,是那颗忠诚单纯的心!
杀狗诛心!
屠夫微笑着向它招手,慈祥地抚摸它的头。
那狗在死亡线上来来回回5次,从它愈发黯淡的眼神里,我看到的是不解、困惑、迷茫、仓皇……
我知道,那狗真的死了。
从里到外死透了。
我突然想到几句写给“人”的诗歌: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不管合不合时宜,我反正想到了。
这确实是杀狗的唯一方式。

(二)形式:诗与歌
从10点25分,到11点20分,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一场惊心动魄的屠杀,一条狗,一群人……从你的笔下娓娓道来,不急不徐,狗主人捅进去的每一刀,都像捅在了读者流血的心上。
从描写上来说,你成功了。
但是这种诗歌风格却让我再一次陷入两难的境地。
我仔细思考过,对于这种一边倒的屠杀事件,到底怎样描写才能达到表达和文字一起完美?我也在想,像这类诗歌成为优秀诗歌的原因何在?不被某些读者认可的原因又何在?倘若是我来写这样一个事件,我又该如何下笔?
在这里我得谢谢诗人你,我得出一个比较浅薄的个人看法:诗歌之所以被称作诗歌,是因为诗歌本身分为两个部分——诗和歌。前者我就不班门弄斧地在这里赘言了,相信每个诗人或者读者对诗的理解都不同但又共通;我想说的是歌,所谓歌,肯定能吟能唱,吟唱的标准不一,但文字的韵律和美感肯定是不可或缺的。
综上所述,《杀狗的过程》绝对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优秀诗篇,从这一点上,全诗是成功的;但此诗却不是一首完美的歌谣,吟唱所需的韵律并不完美,从这一点上,诗人是失败的。
如此看来,能将诗和歌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是诗人多大的幸福啊!

(三)我所憎恶的:
狗的主人——屠夫、刽子手、魔鬼……穷尽一切可怕的词汇,都难以描绘如此恐怖的冷血杀手!
许多围观的人和狗本身——我突然又想到了几句写给“人”的文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买狗肉的人——虽然没有直接出现在诗里,但是我不知道倘若有人,看一眼狗的眼睛,哪怕仅仅是一眼,他还能否吞得下那些滚烫的躯体。
所有买狗肉的人,吃狗肉的人,在现场的,或者不在现场的,都是屠夫真正意义上的帮凶!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

(四)其他:
一首诗,能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展现;
一首诗,能发人深省或使人徒生悲悯;
一首诗,能让无数读者为之争论、探讨;
还有什么能让作者更加感到荣幸和激动的呢?

(五)我:
若有来生,大部分人希望狗主人变成狗,狗变成狗主人;
若有来生,少部分人会选择再也不吃狗肉,至少看了这首诗的人会选择不吃;
……
若有来生,倘若我变成一条狗,或者说我愿意变成一条狗——我绝不会匍匐脚下,任人宰割!哪怕变成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或者你所说的游子!

谁知道呢?今生尚且如此,何况来生!
        此致
敬礼
                                     革命家
               2014年12月21日(明日冬至,据说冬至得吃狗肉,明年才有好兆头!)

       (发表于 中国诗歌流派-论坛-诗歌评论,2014-12-21 01:09)


3、双重结构与深层意蕴
  ——读雷平阳的《杀狗的过程》

                   刘斌
  

雷平阳的《杀狗的过程》(以下简称“过程”)自问世以来,一直广为人们所关注。《过程》一诗外在的特征是叙事的,写实的,具体的,甚至有些给人以“本事”的印象。是的,它写的就是一个“杀狗的过程”。但我们读后很有些震撼。从网上搜集了一些相关评论,无论是贬还是褒,几乎都感觉自己的心灵受到了冲击,尽管其轻重程度有所不同。显然,一个单纯的杀狗的过程的书写,应该是不会有这样的效果的。或者,换句话说,传统写法那种局限于单纯杀狗的“具体”,是不会给人这样的震撼的。否则,人们就会把它当做动物保护主义的文本,抑或是人性善恶的线性抒情。如果成熟的诗歌界或者诗歌接受群体都作如是观,那实在是辜负了雷平阳的一片苦心,也埋汰了这一首具有强烈批判意识和反思精神的佳作。
问题的关键都在于,我们读后的震撼是怎样的性质,这样的震撼究竟来自哪里?
让我们首先分析一下,震撼是怎样产生的,这首诗里究竟哪些诗歌元素让我们产生了震撼?或许,弄明白这些,前一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一是狗对主人的“依偎”之态,那是一种亲密的、特别信任的情感流露。而主人呢?“抚摸着它的头/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也似乎是亲切温暖的。而正是在这样的关系之间,“长长的刀叶”“送”进了狗的脖子。“送”?多么温柔,多么顺利,多么轻巧……这是什么?是一般的杀狗的过程吗?不是!这是谋杀?也不全是!这是一种奇怪的却又多么令人毛骨悚然、魂飞魄散的“杀”。那么温暖与亲密,那么不动声色,那么驾轻就熟,那么得心应手,那么无声无息,那么平心静气,那么举重若轻,那么若无其事,那么胸有成竹……,总之是远远超出人之常情,既不讲人性又不讲狗性的“杀”。如果硬要给个命名,我以为是类似于阳谋的杀。在看似温情的背后,是那种至阴至冷的心机与手段。在一种日常生活场景之中,是一幕浓黑的鬼影与杀气。此令人震撼一也。
狗遇到了这样的谋杀已然令人震惊与胆寒。然而,这只狗被主人“招了招手”就又“爬向”“依偎”着主人,在感受着“温情”时,“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如是反复者五。这还是狗吗?这是怎样的一种狗?是什么力量将一只狗驯顺如此?什么人拥有这样的力量与手段?世上怎么会存在着这样的力量与手段,有多少生命遭遇过或正遭遇着以及将要遭遇着这样的手段?狗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为这样的手段所蒙昧所诱惑所召唤所控制?还有多少生命有着类似的遭遇?看似荒诞的画面与情节,传递出来的却是人类历史上司空见惯的种种群体事件的真实记忆,那些暗示、强调、断言以及种种承诺建立起来的权威以及所产生的召唤的效果,这些效果产生的与群体事件参与者初衷相悖反的结果,这一切,多么像《乌合之众》里描述的情境。一两个精心叙写的杀狗的细节,如此小的审美切口,却释放出如此巨大的想象空间与包蕴容量,此震撼二也。
狗的脖子被戳进第一刀,“它叫着,脖子上/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被戳进了第二刀。“它叫着,脖子上像插上了/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刀”。系上红领巾的杀戮是怎样的杀戮?插上红旗的杀戮又是怎样的杀戮?有人就此上纲上线,居然质疑到诗人对祖国与民族的情感。我实在不知道红领巾和红旗与对祖国和民族的情感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如果说,一条红领巾或一面红旗就与爱国划等号,那这种爱国情岂不是太廉价了?就我所知,江青就戴过红领巾,而“打着红旗反红旗”更是当年最为流行的政治口号。即便有人硬要强行联系着理解,那么,我要说,狗脖子上系上红领巾或者举着红旗的狗,那绝对与爱国无关,更谈不上因此而影响我们对国家的情感。事实是,这两个意象在这里只是一个符号,一个牵引读者想象的引发器。当然,它们引发出的想象与联想是沉重的,也是尖刻与锐利的。但我不认为这是生拉硬拽的叙事诗写,我认为它们是来自诗人对现实与历史长久沉重的思考和诘问。此震撼三也。
当然,《过程》里,令人震撼的细节还有不少。这里,我分析了引发震撼的三种主要的因素。我们看到,这三种因素,是一种牵引,也是一种召唤,将我们引入新的诗歌空框结构,为我们打开了更加广泛的诗歌想象。这是超越了单纯杀狗过程的具体,进入了一种更加深邃的历史意蕴与更加独特的存在经验。照陈超先生的话说,就是以一种具体超越了具体,从而达到一种更新的具体。而在这样的诗歌叙事的具体里,个人真实的日常生活叙事与历史记忆沟通了。而雷平阳的非凡之处在于,他以如此小而具体的日常,引我们进入如此深邃悠远的历史;以如此世俗与寻常的细节,抵达的却是人性最幽暗的内在;以不经意的几个语符或代码,完成了惊世骇俗的转喻与丰富的联想……而任何一个经过上世纪我们国家和民族峥嵘岁月的过来人,扪心自问,都不应该无视雷平阳诗中所写的,由一个杀狗的事件所引发的历史想象与现实沉思,其坚实的历史基础与灵感的源头活水。已故著名诗歌评论家陈超先生就曾就此多次在文章中予以了阐发。正如陈超先生在2012年3月份的《星星》(理论月刊)刊载的《“融汇”的诗学和特殊的“记忆”》一文(顺便提一下,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诗歌评论之一)中评论的:“它们不是预设的观念的推衍,而是一个个独特的心象—情境,每个心象—情境都有经验、情感和智性融汇,是言说有根、引申有据的。正是在这种融汇里,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语言深渊被缓缓举起,更深地捺进了时代和人心。”而我要说,雷平阳的可贵不仅在于实践了第三代诗歌后的叙事方式与想象模式的转型的探索与突破,使之成为有效诗写持之有据的经典文本,更在于他超越私人诗写的坚定与努力,执着于个人化历史想象力的养成与拓展,其自觉担当的顽强与无畏前行的毅然,是拥有着一个真正诗人的博大心胸与先锋最珍贵的独立和自由。
哈维尔这样说过:“没有一种历史尺度的私人生活展示,只是一个表象和一个谎言。”雷平阳的诗歌书写就是对这样一种展示的拒绝。而无视这些,将《过程》仅仅当做一种私人生活的展示,这不仅是对雷平阳的不公,也是对诗人的专业精神和社会良知的漠视。

            (发表于 中国诗歌流派-论坛-诗歌评论,2015-1-9 22:11)

                 

4、《杀狗的过程》的三个向度

                古岛


1.汉语语境中“主人”和“狗”的语义指涉

在汉语语境中,人和狗的关系,历来都是主子和奴才的关系。人和狗的关系,和谐共处,几乎成了人际关系中最经典、最具标杆意义的楷模和榜样。
人对狗享有绝对的支配权,他的任务就是把狗训练得唯命是从,百依百顺。而狗,仅仅是为了主人而存在,它的唯一职责就是对主子尽忠。关键的时候,还得为主子冲锋陷阵、流血牺牲,誓死捍卫主子的生命、利益、荣誉和尊严。
主人,是专制、威权、独裁的同义语;狗是愚忠、贱民、奴才的代名词。

2.《杀狗的过程》里狗、主人、围观的人的行为症候

a.狗:“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 “它又爬了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 “它又爬了回来\——如此重复了5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 “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
狗之所以奋不顾身、赴汤蹈火般地爬向主人,仅仅在于“主人向它招了招手”。狗之听话顺从,由此可见一斑。
狗“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回家奔丧”,奔谁之丧?奔自己之丧!奔丧就是回乡。回乡之路,就是献祭之路。献祭,自己把自己送上高高的祭坛。故乡是祭坛,也是神坛。它在这里仿佛充满种种暗示:只有不断的逃离故乡,才能活命,但只有不断的回归故乡,才能使自己的获得心灵的安慰,以此完成一次生命的自救和自赎;或者也可以理解成,不管是逃离故乡还是返回故乡,你都死无葬身之地。
“狗”的形象,充满了浓重的宿命论色彩。
b.主人:一方面是“用手抚摸着它的头\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 “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另一方面是“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 “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
主人,在这里仿佛是以神的名义、以血腥的方式在成全众生。细节,使“主人”的残暴和伪善,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出来。
c.围观的人:“还在谈论着它一次比一次减少\的抖,和它痉挛的脊背\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
这个故事的发生,自始至终都有一群围观的人在。作者,读者,我们所有人,无一例外的也都是围观者,是看客。我们都是同谋,共同参与了一次血腥的杀戮。
更重要和吊诡的问题还在于,杀戮之所以进行得如此顺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狗”的密切配合和勇于献身。这样说来,杀戮仪式的最终完成,也有狗的一份功劳。仅仅是因为主人一次次的招手,狗就一次次义无反顾、赴汤蹈火般地爬向主人的身边,虽然没有死在主人的怀里或脚边,而“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 但还是颇有几分大义凛然、气壮山河的味道。“奴”最终也没有完成与“主”的合二为一,狗的“忠诚”最终暴毙在路上,没有圆满。从这个意义上说,“狗”也是自己行为的“围观者”,自始至终都是自己的“看客”。
“围观的人”说狗“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在这里,“围观的人”不但具有看客的身份特征,而且充当着宣谕者的角色。他们自以为置身事外,所以乐于充当判官的角色;自以为旁观者清,所以乐于说出事物的“秘密”。
d.其它:“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 像插上了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
“红领巾”“红颜色的小旗子”,这两个比喻,看似顺手拈来、漫不经心,实则满含深意。两个喻体,除了合乎相似性的要求之外,它的政治隐喻功能显而易见。

3.杀狗的过程:从日常经验向超验经典的飞升

“杀狗的过程”,这是一个偏正短语,中心语是“过程”。 诗的题目,决定了这首诗的重心是杀狗的“过程”, 而不是“杀狗”。 如果把题目改为“杀狗”,效果就会大不一样,诗的表现力就会大打折扣。由生活中的“杀狗”,转变为诗歌中的杀狗的“过程”,重心的挪移,使诗歌由对日常经验的转述变成对日常经验的超越成为可能。
诗的第一句“这应该是杀狗的唯一方式”,“应该”“唯一”这两个词,强调了杀狗的正当性和普遍性。“应该”而且“唯一”,斩钉截铁,毫不含糊。应该说,诗一开始,就显示出不可挑战的强权意志的味道。
诗中的句子,“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 “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 主人向他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如此重复了5次”,通过反复和夸张,诗人将刽子手的屠杀过程无限延长,也将狗的愚忠无限夸大,这一惊心动魄的“杀狗的过程”,使人不寒而栗。
诗的结尾,“许多围观的人\......\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更是远远超出了日常生活经验的边界,令人猛然警醒,也令人产生无尽的思索。
诗,来自于日常生活经验,却又远远超出了日常生活的边界,是对日常经验的一次高度聚合和浓缩,是对日常经验的僭越和超拔。“诗歌话语所做的即是基于当下经验, 发现经验中潜在的隐喻与转喻,或者说发现对细节进行某种主题化的可能”( 耿占春《失去象征的世界》)。作者从日常生活“杀狗”这一细节中,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秘密——极权的蛮横和伪善、人性的冷漠和麻木、政治和群氓合谋的怪诞和可怕,并通过“冷抒情”的叙述方式,完成了一次极权专制下世俗图景的深刻揭示。“政治权力的本质属性中有一种最大的恶,不是它赤裸裸的暴力状态,而是面露慈祥的伪善。”(左春和语)而“我们全都已经习惯了,适应了这个极权制度,接受了这个制度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从而成全了它的运行。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仅仅是这部机器的受害者。要知道它之所以能运行,我们每个人都曾出了一份力。”(哈维尔语)关于这一点,鲁迅说得更直接、更透彻:“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欢喜。”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 暴君的专制使人们变成冷嘲,愚民的专制使人们变成死相。”
杀狗的过程,一次诗歌里的政治波普,一次由主人、狗、围观的人共同完成的行为艺术,一次由暴君、奴才、看客共同完成的生命的死亡仪式,一次对“极权主义”的生动阐释,主题深刻而沉重。“极权”和“奴性”就像一张纸的两面密不可分,而有了“看客”的存在,“杀狗的过程”——一次极权的展示——方才可以演绎成一场集体无意思的全民狂欢和视觉盛宴。《杀狗的过程》,以“庄重、锋利而富于痛感”的细节,“以乐致哀,把生命的礼赞推向毁灭的峰巅”,完成了一次对极权的强烈控诉和奴性的无情鞭挞。这诗歌里的行为艺术、这诗歌里的政治波普,带给读者的不仅仅是内心的颤栗和恐惧,更是无尽的浩叹和沉重的思考。“专制和血,使一个诗人的诗歌不能安眠”(林贤治)。“专制和血”,也使读者在漫漫长夜里睁大了惊恐的眼睛......

               (发表于 中国诗歌流派-论坛-诗歌评论,2015-1-15 11:15)



5、冷峻的叙事与呈现
——读雷平阳《杀狗的过程》

            何均


2014年12月28日,在《羊城晚报》记者何晶的采访《雷平阳:那个与女神结了婚却又孤独守在人间的诗人》中,雷平阳说:“我不喜欢象牙塔,我就喜欢荒野和现场。有时候我觉得中国的当代汉语诗歌,观念流派太多了,缺少的是质地坚硬的真诚的书写,没了血性与生命力。”这是诗人冷静的思考与诗写的坚守。诗人一针见血指出当代汉语诗歌存在的问题——缺少“质地坚硬的真诚的书写,没了血性与生命力”,因为“观念流派太多了”,写诗的人都在忙于喊口号,打旗子,占山头。而诗人坚守“荒野和现场”,也就是说,诗人有向下的姿态,写的诗才会接地气,才会有鲜活的现场感。

雷平阳的诗《杀狗的过程》,就有很强的现场感。而这种强烈的现场感又是通过冷峻的叙事来呈现的。冷峻的叙事是一种客观的呈现,看起来诗人不带任何情感,其实,诗人的情感与审美已蕴含其中。杀狗的过程是从“今天早上10点25分”开始的,地点在“靠南的最后一个铺面前的空地上”,“11点20分”结束,“主人开始叫卖”狗肉。而杀戮的过程可谓惊心动魄,给人毛骨悚然的震撼。按常理,主人与狗应是相互维护的关系——主人应爱护狗,狗对主人绝对忠诚。而这里,却是杀戮与被杀戮的关系,充满血腥与残忍。

杀狗者是主人,是人性恶的代表。从严格意义上讲,诗里的主人不能算真正的主人,只是一个杀狗的屠户而已。饲养狗的目的就是卖狗肉赚钱。被杀者是狗,是动物善良忠诚的代表。“一条狗依偎在主人的脚边,它抬着头 / 望着繁忙的交易区,偶尔,伸出 / 长长的舌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这是狗对主人的信赖,却不知大祸临头,更反衬出主人灵魂的卑鄙与肮脏。而“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 / 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 / 可是,这温暖的场景并没有持续多久 / 主人将它的头揽进怀里 / 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 / 它的脖子。”主人的虚伪、狠毒与阴险暴露无遗,就是要置狗于死地。而狗,“它叫着,脖子上 / 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迅速地 / 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 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 / 有些抖”,狗不明就里,更不明白它的主人为什么要杀它,还依然那么信任主人。这就是狗的悲剧所在。“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 / 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 / 但是,这也是一瞬而逝的温情 / 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 / 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 / 它叫着,脖子上像插上了/ 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这样的主人还值得忠诚和信任吗?很遗憾狗没有识破主人的伪善与狡诈。“主人向他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 ——如此重复了5次,它才死在 / 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 / 让它体味到了消亡的魔力”,狗的送死是典型的愚忠。这就好比现实中愚忠的人。别人把他卖了,他还帮别人数钱。钱不够,他还帮别人打架卖命。真是傻得可爱——愚蠢透顶!愚忠的悲哀在于过度信赖别人,没有自己的思想与判断,将自己的命运与前途全权委托给别人,至于落得任人宰割的下场势所必然。可是,杀狗过程中别的人在干什么呢?“因为等待,许多围观的人 / 还在谈论着它一次比一次减少 / 的抖,和它那痉挛的脊背 / 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这些看客都是帮凶,冷血,冷酷,谁都没有起码的怜悯之心。这就是人性最丑陋的地方!

杀狗的过程显得很荒谬,很悖论,而诗人正是通过这荒谬与悖论来呈现,给读者留下巨大的思考空间——让读者自己去思考,去玩味。诗人似乎什么都没说,似乎什么都说了。这就是“呈现”的美妙。这让我想起了加拿大著名女诗人阿特伍德的名诗《九月》(沈睿译),共两部分。第一部分8行:“造物主正跪着 / 被雪弄脏,它的牙 / 在一起磨着,旧石头的声音 / 在一条河的河底。// 你把它牵向牲口棚 / 我提着灯 / 我们弯腰看它 / 仿佛它正在出生。”女诗人的白描平静温暖,而后文斗转直下。第二部分14行:“这只羊被绳子倒吊着 / 像一个饰着羊毛的果实,正在溃败 / 它在等死亡的马车 / 去收获它。// 悲痛的九月 / 这是一个想象,/ 你为我而虚构了它,/ 死羊出自你的头脑,一笔遗产:// 杀死你不能拯救的 / 把你所不能吃的扔掉 / 把你所不能扔掉的埋葬 // 把你所不能埋葬的送掉 / 而你所不能送掉的你必须随身带上 / 它永远比你所想的要沉重。”女诗人侧重写一只羊被杀掉所带来的深沉思考。这两首诗可以对照欣赏。

都是写人对豢养的动物的杀戮——前者杀狗,狗却是人类忠实的伙伴,能帮人类看家护院,却免不了被屠杀的命运,人的卑劣肮脏可见一斑;后者杀羊,人饲养羊就是给自己提供肉食,羊不过是人类食物链中的一环。狗和羊都是悲情角色。

都是现场的呈现——前者侧重真实地再现杀戮的过程,主人与狗都有心灵的参与,让人心惊肉跳;后者侧重在表现自己的思想,虽写了一只羊被杀戮,但没有细腻的杀戮过程,是单方面人的活动,羊是被动的,鲜活的质感没那么强。

都是对生命的思考——前者冷峻含蓄,诗人的思想全都隐藏到叙事的背后,一切都在不言之中;后者较为冷峻但很直接,尤其第二部分最后两节,女诗人的深刻哲理通过议论来画龙点睛,卒章显志。

中国诗坛,过去叙事诗少,抒情诗泛滥,泛滥导致伪抒情,缺乏“真诚的书写”和“血性与生命力”;当今抒情诗依然泛滥,叙事诗也有泛滥之势,缺少节制与处理,而雷平阳《杀狗的过程》叙事处理技巧,正好提供了一个范本。

2015年1月3日初稿,4日修订于普明村

(发表于 中国诗歌流派-论坛-诗歌评论,2014-11-11 15:51)
发表于 2015-1-4 0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6、《杀狗的过程》是一篇不错的散文

         花一仆


这应该是杀狗的惟一方式。今天早上10点25分,在金鼎山农贸市场3单元靠南的(这个“的”字当删)最后一个铺面前的空地上,一条狗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这个标点应为句号),它抬着头,望着繁忙的交易区,偶尔,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
可是,这温暖的场景并没有持续多久。主人将它的头揽进怀里,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它叫着,脖子上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迅速地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
但是,这也是一瞬而逝的温情。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它叫着,脖子上像插上了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力不从心地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他(应为它)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如此重复了5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让它体味到了消亡的魔力(这一句是添足,可删。魔力,指的是不可抗拒性。已经死了,还体会什么?)。
11点20分,主人开始叫卖。因为等待,许多围观的人还在谈论着它一次比一次减少的抖,和它那痉挛的脊背,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
a 、本人和这篇散文的作者雷平阳先生不认识。其实除了河北诗歌界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诗人们之外,可以说我对整个诗坛都是陌生的。不过这篇散文是以诗的面目出现,而且引起了热议。我这个局外的,只是爱好诗才来看一眼的人,倒有点纳闷儿。把这“诗”一行一行推倒,再按照文学体裁的要求排一排,《杀狗的过程》不就是一篇形散神凝的散文吗?或者是时间、地点、人物、情节都在的微型小说,但不是诗。也可能是雷平阳先生给诗坛开了个玩笑,也可能诗本身已经成了玩笑。记得韩寒和赵丽华之间那次为时不短的争论是把诗当作玩笑来着——当然,前提是赵丽华如果真是个代表性诗人的话——给人的感觉是什么样的玩笑都可以在诗里开。
b、雷平阳先生的这篇散文有着深刻的思想内涵。文中揭示了这样一种文化现象:养它,就能杀它;忠诚,就可以反来复去被杀。1、在我们古老的文化传统里,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所谓的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让子亡,子不得不亡。2、造成这种文化传统的是儒家思想。这不必细论。3、巩固这种文化传统的是政治。两千多年封建统治,都是统治和被统治界限分明的两极。不只是生产力水平方面的因素,而主要是统治者的权术使然,被统治的占大多数的百姓,往往在生存的底线上挣扎。4、生与死的问题上,人对人不客气。一朝一代可以不算什么,历朝历代都是如此,那就巩固成了一种文化心理。为此并行着两种学问,一是道家无为,二是厚黑学,都是为斗而存在的文化。这是国人好内斗的原因。5、生与死的问题上,人对自然更无法客气。生死线上可以易子而食,何况狗乎?
现实意义在于,一定角度上影射了贪官和不法商人那种残忍的贪婪、掠夺,造成的失地、失身、失命惨剧等等。
同样,就这些意义及深刻的思想内涵,大概我也是夸大了的。除了忠诚和残忍两个形象,作者没有提供任何线索让我如上解读。我倒愿意作者能够触及上述根本性的东西,使我理所当然地做上述解读。
c、 有线索的倒是“红领巾”、“红旗”等政治色彩。对此,感谢诗被冷落的地位,也感谢朦胧诗之后的多元化向度,更去感谢口水等“非诗化”把诗弄得不堪入目,这种情况下,没人追究一首诗写什么。但这样的暗喻毫无意义,无论对这篇散文还是诗而言,这只是可以更换的喻体。为什么非要有这样的比喻?实际上,正如以上讨论的,我们社会思想的落后,制度执行上的不如意,甚至腐败,都有我们自身所携带的文化基因在起作用。鲁迅那个时代所深恶痛绝的民族劣根性远远没有根除。可能刚才,可能现在,可能明天,你和我仍会在行为上、思想上体现那些劣根性。这不是红领巾能解决的问题,是要靠文化引领下的全民自觉才能实现进步的事情。
d、至于艺术性,诗友们多有探讨。比如真实性,艺术的真实是有尺度的。显然雷平阳先生是把狗做演员或道具来使用的。而语言艺术,则与诗相去甚远。
综合以上几点,我不能把这篇散文当诗看。
e、诗是时代的号角。脱离这篇散文,我看到的不少诗连散文都不如,把诗当成了泻私愤的场所、口水的痰盂、垃圾的筒、下半身的喷射地。诗人们总是想争诗的社会地位,这些非诗化倾向也可能是采取的办法。但是,越是非诗越是歧途,越难打动社会人心,反而出现了事与愿违的效果(没人会拿下半身诗歌给子女们看。如果连家庭都不能进入,诗在何方)。于是有人强调政治介入,觉得可以打开出路。这些,都是诗人们缺乏文化自省的方面。对文化的社会不关注,对现实的社会问题采取陌生化态度,却对政治的社会去介入。无力也无益。就《杀狗的过程》以诗的面目出现之后的影响而言,它打动的也只是一些善良的诗人或以善良爱诗的人。用的是两种力量:彻底的残忍和政治化隐喻。试图挫政治之锋锐,强诗歌之力量,这样的追求本身就是虚妄。一是没找到症结;二是传媒现代化、社会风尚低俗化等对文本美感的稀释;三是社会生活的功利化因素。
当然更多看到的是爱着诗的高尚、秉着语言的艺术默默耕耘的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担负着诗的未来。这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不能带来收入,不能带来地位,也没有实际上的名誉可言,仍然认真着、执着并纯粹着一颗颗烫烫的诗心。这么多诗歌论坛和纸刊上反映出的,执着火把在诗歌的夜路上探索着的人们,才是真正的诗人。多想告诉他们,在这孤寂的一隅,诗人们要善待自己,要学会保护自己。一说这个话题就心疼,为前不久去世的陈超朋友。不只是生命上的,也包括政治上的,包括各个方面的善待与保护自己。诗是用来培养微笑的,诗是用来宽阔胸襟的,诗是用来永葆青春的,为什么有的朋友就走向了反面?!
仍然是这么说,对社会不满,首先要对自己不满;对社会义愤,首先要对自己义愤。诗人要有铁骨,就要像鲁迅先生那样走向深刻,走向文化,走向信仰。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1、我是一个群众,诗歌爱好者而已。2、只是交流看法。谁都可以不认同我的观点。3、说得再多也只是为了诗。不想招惹谁,没时间去争论什么。只是为了诗好。

(发表于 中国诗歌流派-论坛-诗歌评论,2014-12-30 22:19)



  
7、偶然之痛
  ——也评雷同阳的《杀狗的过程》

            明月清风


说心里话,最初读的时候,并没思考杀狗过程的真实性,就知道狗被杀是真的,一到冬天,在我们这里就有店家的菜系里添加这道美味。但我从未见过杀狗的过程,这次读到雷诗人写的《杀狗的过程》,使我觉得食客的罪恶,人类为自己生存屠杀多少生灵,如果生命与生命是平等的,人类是不是也犯下了滔天之罪?带着这个疑问我开始思考这首诞生的意图,和为什么发表后受到迎,我想是这血腥残暴触动我们的软肋。
  诗歌的表达形式各有各的精彩,适合自己,每一首诗都有各自的作者,读者,但能与读者擦出火花就是成功作品,就是好诗。
一首诗被人津津乐道,一定是它里面情感深深打动我们,一定从中看到我们平时所未见处,一定有我们念念不忘的过人之处。说一首诗固然诗艺很重要,但更重要它能不能深入骨髓,在浅白中叫人陶醉其中。当有人质疑诗的真实性时,我想说诗也是提炼加工艺术品,如小说人物刻画,把众多人的个性集中在一人身上,在人物鲜活丰满生动中诠释揭示人物本质,那么这种杀狗过程就可存在,所以诗人用了“惟一”,可能诗人也是第一次目睹,也许就是虚构的杀狗吧,把这首诗创作所要呈现给读者的内容更集中淋漓尽致表达,这表达是通过激起读者的愤怒,和谴责这种残忍屠宰方式说出的。
当我们鄙视这群看客的麻木,无情时,你想到什么?绝不紧紧取笑狗的奴性,愚忠,而是一个人习惯造成的桎梏,悲剧人,否则就没中山狼的寓言警世,这首诗最大成功是诗在诗外的共鸣处,激起的千层浪,打在读者身上,心上。
在社会生存这个大背景下,总存在两条忽明忽暗的两条平行线,即肉弱强食,从这个层次上说狗,也并不是真狗,是弱者的一方,是为生计打捞存活在人之下一方,在这种悬殊下,个体弱小生命还有多少自我自觉性的,奴性也就不足意外,和不齿,扪心自问,保持入世不妥协的人有几人,保持人格健全有几位?看客们不懂,食客也不懂,其实也是生活里我们自己没搞明白,只是一片血淋淋是隐藏起血腥,换了一种形式手段,温柔宰你一刀,神不知鬼不觉把你潜规则掉,有人被生活逼仄自杀,不就是这样悲剧重演吗?
这首诗的写作方式不需多言,需要说的是文本反复出现几个意象,目的是起视觉的冲击力,从而把杀狗的血腥推向一个高潮,使得诗的震撼性加强;还有诗的结尾很值得玩味,为什么说是“奔丧的游子”,奔谁的丧,狗怎么以游子的意象呢?显然是文本里的屠夫,产生魔幻的悲情,在我看来是狗的质疑,如果狗开口直言一定问:为什么要杀我,我如此忠诚于你,你告诉我为什么?这就把诗要言外的深度显露出来:答案就一个利益,利益下,一切所为都找到理由和论调,屠杀狗,或狗遭遇这种下场,皆为利,都是生存之道所造成,这首诗告诉我们名利下,都暗藏着赤裸裸的刀光剑影,血流成河,历史无不是这样规则,人生也是无不是这样的现实。  
所以杀狗有市场,杀狗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无疑这是生活中的一幕,无疑很多人早已熟视无睹,无疑动物在人面前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无疑在商人面前,在利益面前,在吃客面前,一条狗的命,一条狗的痛都忽略了,都是无所谓的,反正不是杀人,也不是屠杀自己养的狗。
诗人用直白叙事方法,给我们叙事杀狗的过程,可谓细致,如临现场。而在现场中,在懂得生命人面前是痛,是恨,而对于不懂生命的人面前,它就是美食,于是有杀牛,杀羊,宰鸡等等活禽屠宰市场,或说这种生意,正如某名人做的保护动物的广告,没有市场就没有猎杀,确实不遏制源头,这种事就一直存在,对于生活呢,食客存在,这种事就存在,延续。
总之,这首诗不仅仅告诉我们人性的残忍,还是要我们反思这残忍背后的话题:那就是一个利益下,生存法则导致。  所以对这首诗不要过于纠缠于它内容的真实性上,这就是一个个例,这是商人为推销,为迎合食客现吃现杀的满足感。
诗歌贵在于有余味,无余味的诗,引不起人的思绪,一首诗之所以被人传唱,我想就在此,一首诗好不好我想要看它留给人多大回味指数,能使人陷入沉思,并久久回味,至少它的存在是有意义的,即便不是经典,也是一首不错的诗。更何况这首诗触动到我们一直不敢直言的一点,人类才是最残忍之人。也许这首诗从开始就埋下在质疑中反思这种反常的杀狗方式,那狗的奴性,愚忠就更有深意了,在名利面前,对一个人忠并不重要了,一旦不需要,一样可以置于死地。
再补充一点,这首诗的杀狗方式引起读者极大的反对,或者说不能得到读者的认可,我想这正是诗人的高明之处,就是要你在不能苟同下开始反思,这是杀狗吗?这其实在杀人?这其实是在暗示我们从小到大的教育出现了严重弊端,五次杀狗使得一条狗毙命,不正是我们一个人受教育的五个阶段吗?幼稚园,小学,中学,高中,到高等教育,我们一直在按一种习惯思维,每个人已经被训导成一条温柔的狗了,而这杀死,是一点点的,那血也是看不见的,如此就正好与唯一的方式,还有结尾的奔丧相互呼应了。利益下,我们都变成了狗,从表象上我们因利益而死,从根源上我们是因价值观走上死亡之路。

       (发表于 中国诗歌流派-论坛-诗歌评论,2014-12-13 11:14)



附:雷平阳《杀狗的过程》征集评论

       作者简介:
       雷平阳,男,1966年生于云南昭通,1985年毕业于昭通师专中文系,同年被分配至中共盐津县委办工作,1991年调昆明《云南建筑报》任编辑,2003年调昆明市文联《滇池》杂志社任编辑,现供职于云南省文联,云南省文学院签约作家,昆明市作协常务理事,一级作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四个一批”人才,云南有突出贡献专家、云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著有《风中的群山》、《天上攸乐》、《普洱茶记》、《云南黄昏的秩序》、《雷平阳诗选》等作品集十余部,曾获鲁迅文学奖、人民文学奖、十月诗歌奖等多种奖项。
      作者诗观:
      诗歌没有正面,没有反面,就像人民币,你看它正面是人民币,反面也是人民币,他不可能说正面是人民币,反面就不是人民币。
每一个细小的东西,一朵玫瑰花,一朵满天星,在某个季节的时辰,他可以打开你另外一个世界之门,这个门就是天堂之门。这也许跟一些宗教信仰有关,但是它是一种延伸的,是人类童年期的一种记忆。
       有些时候简单的生命想象,就像我们小的时候河流是打开的,天空是打开的,田野是打开的,小鸟的翅膀是打开的,其实说到最后它就是一个生命的快乐与自由。它没有那么多对整个世界,整个地球那种充满膨胀的那种愿望,这种愿望它可能只会带来毁坏。
       主要评价:
       辛泊平:《杀狗的过程》中的狗,却用它的鲜血改写了人脆弱的信任。那条被主人谋杀的狗,一次次逃离屠杀现场,又一次次爬回屠杀现场,同谋者只有两个,一个是狗信任的主人,一个是狗无边辽阔的忠诚。也就是说,被屠杀的对象亲自参与了这场屠杀。这是一种让人心灵不安的屠杀,是不同于悲壮殉国或殉情的惊心动魄,它接近恐惧,粉碎善良。
       老孙 :《杀狗的过程》……透过残酷的生活表象我们看到的是人性与兽性的倒置。真正显示人性之美的是“狗”,而本该具有人性之光的“人”却变成了“兽”,诗人不动声色地诉说了一个关于欺骗与忠诚话题。展开这一话题的媒介并不是围绕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去阐发,诗人在人与兽的关系中再现了存在于真实与谎言之间的美与丑、善与恶。
       第五届华语文学年度诗人授奖辞:他以诚恳的地方性视角,有力地抗拒了世界主义的喧嚣,正如他的目光在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间移动,同样能够发现令人惊骇的人生面貌。他的语言粗砺、密实,细节庄重、锋利而富有痛感。……雷平阳的写作,已经成为新一代诗人走向成熟的象征。

——欢迎各位“重读”,应征文章请发至“诗歌评论”栏目,勿在此跟帖。截稿日期:2015年1月10日。

本诗网址:http://www.zgsglp.com/thread-32890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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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10 10:19 | 只看该作者
再读依然震撼,想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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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2-10 10:37 | 只看该作者
我不忍看血淋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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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2-10 11: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966年生于云南

这里是笔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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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2-10 11: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几乎每一句都让人内心颤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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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2:23 | 只看该作者
卢游 发表于 2014-12-10 11:38
966年生于云南

这里是笔误吧

嗯,不然比苏轼还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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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2-10 12: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很残忍的诗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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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2-10 13:36 | 只看该作者
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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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2-10 13:36 | 只看该作者
奔谁的丧呢,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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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2-10 14:2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第一次知道还有人这样杀狗,残忍,让人不忍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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