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王法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道德、人格与诗歌》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15-2-13 08:41 | 只看该作者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13 08:32
“以道德大棒打杀诗人”

道德是诗人自已的行为。没人编造。如果说打杀,那也是自已杀了自已。

诗人、艺术家惊世骇俗的言行,几乎是个通例,一般道德是对其没什么效力的。读过文学史艺术史你就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发表于 2015-2-13 08: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不信邪了我就 于 2015-2-13 13:33 编辑
看山望水 发表于 2015-2-13 08:41
诗人、艺术家惊世骇俗的言行,几乎是个通例,一般道德是对其没什么效力的。读过文学史艺术史你就知道了。


那就让他们在历史中闪光或发臭去吧。快点死吧,历史为他们的早死而喝彩。现实为他们不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3#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08:50 | 只看该作者
看山望水 发表于 2015-2-13 03:28
的确,【道德】在当下实在是个问题,非但社会中,文学领域也深受其害,诗歌场首当其中。【文艺道德】首先 ...

你误读了兄弟。
对于此文,你应当品出其中的含义和味道——非指网外的任何人,你是常驻流派网的,看看这里成了什么样子,无论男女诗友,动辄被人恶语相加秽言辱骂,这样的人反而洋洋得意,还不该规劝一下吗?
你理应是一个颇具理论素养,是非分明的人,不要移换那么多概念。。。越发离题远了。此文也只是一句善言,听进与否全凭人意,流派网 的健康荣衰与否与全体会员有关,我只是忠人之托,略尽人事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发表于 2015-2-13 08:56 | 只看该作者
王法 发表于 2015-2-13 08:50
你误读了兄弟。
对于此文,你应当品出其中的含义和味道——非指网外的任何人,你是常驻流派网的,看看这 ...

王兄,流派网近期余秀华的争执,的确混乱不堪,有碍观瞻,我已将一些明显辱骂的帖子“下沉”,也“点红”了几个有代表性意见帖子,包括我未必认可的看法表述。已经动用了最高权限。

一些情绪化帖子和言论,也已无法理性交流。姑且存一看法吧,也不违论坛言论自由声明和主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发表于 2015-2-13 08:57 | 只看该作者
看山望水 发表于 2015-2-13 08:05
我不能确信任何人在语言文字中表现的个人道德,我已经成年了,且历经世事,深知人的复杂性。
搞文学的人 ...

叙事文学要重构现实, 包括丑恶。 作者的价值观(我宁愿使用这个概念而不是道德)
一定是起主导作用的。 作者可以选择把自己的价值判断隐藏起来。 但作者无疑不会为丑恶的东西唱赞歌, 除非是讽刺。

我想这里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余秀华。 法老宽恕了她。 我们也当然更能宽恕她。 那么她为什么要把那首骂法老的诗继续放在她的网页上呢? 还有阴毛之类的作品, 放在网上是要宣扬什么呢? 她出一本这样一类诗的诗集,我都不反对。 只要别在一般公众场合朗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6#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09:05 | 只看该作者
看山望水 发表于 2015-2-13 03:56
王兄,流派网近期余秀华的争执,的确混乱不堪,有碍观瞻,我已将一些明显辱骂的帖子“下沉”,也“点红”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7#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11:25 | 只看该作者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13 02:44
“私以为道德楷模的实施对象也需对方是道德楷模。“

正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8#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11:25 | 只看该作者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13 02:44
“私以为道德楷模的实施对象也需对方是道德楷模。“

正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9#
发表于 2015-2-13 13: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叶如钢 于 2015-2-13 13:14 编辑
看山望水 发表于 2015-2-13 08:56
王兄,流派网近期余秀华的争执,的确混乱不堪,有碍观瞻,我已将一些明显辱骂的帖子“下沉”,也“点红” ...


你下沉我那个帖子我并不想提出异议, 因为都是朋友。 但我的帖子可是没有一句辱骂任何人。事实上, 我从来没有辱骂过任何人, 在任何地方。所以你这里的说法我绝对无法接受。 标题是余秀华诗的题目, 并非我的发明。 而且那是“千里送阴毛”, 并非骂人。 文里也就是把她的一个词换成了一个同等词而已。 我想让大家看到问题的本质。

现在那篇文字已经替换成了正面呼吁。 这样效果更好。 更因为我呼吁从网上拿下,那么我的文里就首先拿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0#
发表于 2015-2-13 13:23 | 只看该作者
引经据典,振聋发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4-11-22 23:15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